喀什寺院规划设计施工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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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堂:
在法堂之后,两堂实际上为一座建筑物的前后两个部分,前者为法堂,后者为照堂。寺庙的“主持”如果事情多,就由级别次一等的主持说法,因此不在僧堂(法堂)而在照堂进行,因此设法座。此地在僧堂之后,光线不太好,因此取名“照堂”,希望阳光(佛光)普照之意。这里也是寺庙管理人员如向僧人发布消息、处理事务之所。
高台:在寺院立处建台,该一般在丈二。台上建合院房舍或一组殿宇,是寺内极其尊贵处。主要用来供奉寺内主要佛像,如银川海宝寺,洛阳白马寺。唐玄奘曾在白马寺高台内翻译由印度带来的佛经。
方丈院是监院或方丈的正寝之所。一般在寺院的后部单建一处房屋或院落,作为寺院住持的住所。古代维摩居士之石室为方形,长宽皆一丈,故曰“方丈”。后来的方丈室虽为寺院住持的住所,但并不,面积也不大。后来的监院或方丈常在寺院旧房屋中处理公务,一些小型寺院,也不设方丈院,而将寺院内的旁院、跨院作为监院、方丈止息之所。
碑楼是寺院用来安放大型石碑所建筑的楼阁,作用是防止石碑因日晒雨淋而风化破损。造型多为方形,四面开门,中间端放大碑。碑楼顶部为重檐歇山式,与钟鼓楼楼顶样式相似。碑楼一般建在大雄宝殿前面院子的两侧,数量有一对、两对、三对。有的寺院为了不妨碍大雄宝殿的庄严气象,不在前面建碑楼而在前面两侧建碑廊。作用与碑楼相同。
石碑的碑记基本为三类:
一是介绍该寺历史,包括初建、重建时间,高僧、官员和文士在此修持、游览及其歌赋;
二是刊刻公示该院制度;
三是公布四方信士在寺院兴建或重建中布施者姓名及金钱数目。
有的寺庙还有图碑,刻录该寺的平面图。
有的千年古刹还把历代石碑包括已废毁的寺庙内石碑集中在一起,形成碑林。
幢:
寺院建筑中一种石质立式小品一般由三部分构成:下面为基座,基座上面为幢身,上部为出檐。檐子为幢尖(幢刹)。如果幢身为二层、三层,则在每一层加上平座、幢身和幢檐,像三级宝塔一样。幢身上刻有经文,所以叫经幢。经幢皆用石料雕琢而成,没有用木料或其他金属材料的。多为六角形,六面雕刻经文。也有八面的。所刻经文多为《佛顶尊胜陀罗尼经》,也有刻《般若心经》、《金刚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的。也有的经幢上不刻经文,甚至连佛像、图案也没有,这种经幢叫“无字幢”,只起奉献供养品作用,并没有宣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