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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防治要求因地因时制宜。由于中国各地的生物地理环境不同,害虫发生时期和危害频率不同,管理技术不同,各地选择的主要内容是不一致的。综合防治措施的选择大致有以下四个原则:
1.以化学防治为主,辅以其他措施
主要着眼点是如何合理使用农药,通过若干辅助措施,减少化学杀虫剂的使用量和使用面积,降低成本,提高防治效果。
(1)利用光或其他引诱手段,将害虫集中在较小的面积内,进行施药防治,以减少施药面积。
(2)把化学农药用在害虫为害的关键时期和害虫发生的高峰期,其他非关键时期以及大量发生的前峰和后峰则采取其他措施抑制。同时有几种害虫发生时,用其他措施可以防治的虫类,尽可能不用化学农药把化学农药的使用限制在关键时期的主要防治对象
(3)根据某些害虫开始发生在点片的特点,采用点片施药,把害虫消灭在扩散之前,做到有的放矢地把农药用在要害地区。
(4)采用混用方式,某些化学农药可以一些植物性杀虫剂合用,特别是对于那些对某种化学杀虫剂有抗性的虫类,混用后可增加杀虫效力。化学农药与微生物制剂合用,可降低害虫耐药性或抗病力,也可同时兼治其他害虫。这些措施都可以达到减少施药量的目的。
化学防治的方法是人类文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产物,是应用化学农药来防治害虫、害螨、病原菌、鼠类等有害生物,保护人群健康的一类防治方法。化学防治的物质基础是各类农药和施药器械,主要宗旨是尽量发挥农药的潜能,保护城市园林生态环境,防治卫生害虫等。化学防治一直是害虫防治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人们对环境质量要求的提高,化学防治带来的一些不良影响也逐渐被人们认识到,所以要求使用者特别是从事化学防治研究和应用的人员应改进化学防治,减少或消除不良影响。实际上,研究人员一直致力于对环境友善的化学防治药剂和使用技术的研究。有时,人们往往忽视了化学防治在重视环境方面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或把化学防治取得的对环境友善的结果归于其他的防治方法。
杀虫药剂是农药中的一类,用于控制农、林业害虫及病媒昆虫的化合物或生物。自从《寂静的春天》出版以来,从环境友善出发的农药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1.传统的化学农药正在不断地向环境友善方向发展
随着农药对环境日益严重的影响,部门对环境也越来越重视,同时也激励了农药工作者开发研制对环境友善的农药,发展对环境友善的施药技术。农药的使用剂量由代无机农药的十几公斤、几十公斤/公顷到目前的几克、几十克/公顷,说明农药在向化发展,从而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对非靶标生物的毒性一直在降低,由过去的无选择性到目前的强选择性,有些药剂对高等动物基本,有些新型药剂对天敌有保护作用。
生物(源)农药的开发与利用是近年来研究的一个热点生物农药由于对环境的安全系数较高,备受人们的重视,许多科技工作者致力于该领域的研究。微生物农药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菌种的改良与筛选、剂型与使用技术的改进、菌种资源的收集与保存等方面。从植物当中发现新的农药模板,人工仿照合成或改造后合成也是开发环境友好型农药的途径之一。杀虫药剂对靶标生物的毒力通常是在实验室内用标准的试虫实验得出的。在严格的条件控制下,测定一个杀虫药剂对试虫的毒力大小的过程,称为生物测定。也可以通过生物测定来比较不同药剂对同一受试生物的毒力大小,或者不同生物或种群(品系)对同一药剂品种的敏感度的高低。生物测定结果可以用于害虫防治时的参考,但是不能把实验室的生物测定数据直接用于害虫防治。常用的杀虫药剂毒力的表示方法有以下几种
1.致死中量(LD0)
在一定的观察时间内,受试生物死亡一半需要的杀虫药剂量。单位为g/g、g/头等。
2.致死中浓度(LC0)
在一定的观察时间内,受试生物死亡一半需要的杀虫药剂浓度。单位为mg/L、g/m2等。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是继有机氯、有机磷之后出现的又一类重要杀虫药剂,具有作用迅速、选择性高、易分解、残留毒性小等优点,使用广泛。这类杀虫剂在杀虫效果和毒杀机制方面有很多特点:
(1)击倒快,残效期短,选择性强,杀虫范围不如有机磷类药剂那这类杀虫剂对人、畜的毒性一般较有机磷类杀虫剂低,无体内积蓄,有的品种对有机氯及有机磷类杀虫剂有抗性的虫也有效。但对螨类和介壳虫无效,对天敌安全。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常用种类很多,如残杀威,主要为触杀剂,并具胃毒和熏蒸作用。混灭威的作用似残杀威,但无熏蒸作用。
(1)一般对高等动物急性毒性低,杀虫谱比较广
大多数品种对高等动物毒性低,在生物体内和环境中易降解,基本上没有慢性中毒现象,对鱼的毒性也较低,但对蜜蜂的毒性较高。
(2)毒性与其分子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
分子结构不同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的生物活性和防治对象有很大差别。
(3)对拟除虫菊酯类药剂有增效作用的增效剂,对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也有明显的增效作用
如芝麻素、芝麻油氧化胡椒基丁醚等能够抑制害虫对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的代谢酶的能力。增效的程度跟化合物和防治对象有密切的关系。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的作用机制与有机磷类杀虫剂大体相同: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其发生氨基甲酰化,从而阻碍其分解乙酰胆碱的功能。对人和动物的毒性一般比有机磷低。
人类自古以来就会利用捕食性天敌捕食有害生物达到防治的目的。一般情况下,捕食性天敌较其猎物体形大,它们捕获吞噬猎物的肉体或吸食其体液,使得猎物死亡。
自然界中有许多捕食鼠类的动物,如狐狸、黄鼬、野猫、猛禽和蛇等。在一般情况下,天敌对鼠的数量有一定的控制作用。但当鼠患大发生时,天敌的繁殖能力远低于鼠类,故天敌的作用会相当微弱。另外,鼠类有许多逃避天敌捕获的本领,所以不能单纯依靠天敌作为灭鼠的主要手段。
热带和温带地区有许多小型鱼类能够在水中取食蚊类幼虫。柳条鱼是目前全世界公认的能够较为有效地防治蚊虫的鱼类,这种鱼易于培养和运输,可耐受较大范围水温、含盐量的变化,且能耐受适量的有机物污染,能够防治多种环境下的蚊类幼虫,便宜、易行、实用。某些国家在蓄水区用食草鱼防治蚊类幼虫也非常有效。在中国,稻田养鱼防治蚊虫占首要地位,主要以鲤鱼为主,其次为鲫鱼,或两者混合放养,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