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防伪码招投标审计专人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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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招标方缺乏编制招标文件的相应能力或能力不高,按规定,这类招标方若要进行招投标活动,就委托合适且资质符合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代其行使权力。但招标方在很大程度上会为了自身利益或与投标方达成的利益关系,选择不具备相应编制招标文件资质和实力的招标代理机构。因为这类机构极易在招标过程中进行违规操作,使得招标活动产生腐败现象。并且此类代理机构由于没有相应的资质,竞争力较差。因此,它们甚至不惜进行价格战来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这种压格来获得市场占有率的行为势必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产生严重不良后果。在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应审查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是否能满足组织招投标活动的要求。
招标方在实际选择过程中,多数时候会选择受自己控制或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代理机构,来增大意向性中标单位中标的机率或使其终中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寻找招标代理机构的目的原本是减少甚至避免招标人与与投标人的直接接触,防止腐败行为的产生。但在实际选择的过程中,招标方的某些不当行为会导致代理机构的立性降低或丧失。
在招标活动后的中标阶段,中标方与招标方除了签订中标合同以外,常常还会签订其他与中标合同相关的补充协议。这些协议通常可以分为两类,其中一类协议虽然对原中标合同中的某些未尽事宜进行了简单的补充与说明,但同时也会订立一些与原合同条款相冲突或背离的内容,这样显然会影响到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另一类是对原中标合同中约定的价格、付款进度、工期等条款进行直接更改,会影响建设项目的完工情况与进度。因此,审计人员在对中标签约阶段进行审计时,应审查定标程序及方法是否满足合法合规性。还应着重观察中标方履行合同时的行为,分析、判断是否符合中标合同中签订的条款,是否存在中标合同以外的其他违规签订的协议。
投标方中标之后,有些中标方会做出“中标、结算”的行为。因为它们虽以较格获得了项目的承建资格,但往往以牺牲利润为代价。因此,在获得中标资格以后,他们为了从这个项目建设中得到更多的利益,于是将工程项目违法转分包给不具有承建资格的其他建设单位,从而向建设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对于此种情况,审计人员在对建设项目的签约阶段进行审计时,应通过对终中标方的往来项目或建设项目现场施工人员身份进行检查与核实来判断中标方是否有转分包等违法行为。
一是程序规范化。审计招标严格按照相应的招标程序来选择与购买审计服务,审计服务需求方及招标方依照一定程序将其所需审计服务的内容以及相关条件等信息公开,满足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发起投标。 二是竞争性。审计服务需求方通过将其所需审计服务的内容以及相关要求公开来吸引会计师事务所,招标公示将很多招标信息提供给会计师事务所,使得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公平地参与审计投标中来。 三是招标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审计的内容主要是标底是否保密,投标条件中的图样和材料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工程的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节约投资并具有吸引能力和竞争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