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区代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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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应不再办理发放新证。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依据《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1] 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012年1到11月,全国工商系统新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46.12万个,全国食品经营主体共计达到613.38万户。这是记者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