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办理办理商标转让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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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情形:
1、公司不再经营,需将其商标进行转让。
2、公司商标暂时闲置,没有使用需求,可将其转让套现。
3、其他公司出购买本公司商标。
4、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转让。
5、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转让。
6、其他情况。
注: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另,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
哪些商标可以转让?
1 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2条明确规定,注册商标可以进行转让。
2 申请中的商标:对于已经受理、但是还没有获得注册的商标,虽然商标法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一般认为,随着审查工作的进行,这类商标是有可能获得成功注册的,因此实务中是允许此类商标参照注册商标的要求进行转让的。
3 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保护制度是以注册原则为主、使用原则为辅。因此,对于已经投入使用、但是没有进行注册申请的商标,或者曾经申请过、但是被驳回的商标,通常只有在度比较高等特殊情况下,才可能获得保护,而且所获得的保护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注册商标权。对于此类商标的权益,一般认为和使用主体关系密切,因此一般不存在常规意义上的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流程和时间
1、国家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文件到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1—2个月;
2、自收到转让受理通知书起4—6个月时间,国家商标局对提出转让的商标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刊登核准公告并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4、商标变更所需时间共6-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