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三菱发电机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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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三菱发电机的启动流程
1、禁止机组带载启动。
2、按下起动按钮,若起动不成功,应等待20秒左右,再作尝试。若连续3次起动不成功,应停止起动, 排除蓄电池电压或油路等故障因素后,再起动。注意,在一个未能正常工作的系统中连续启动,将会引起未燃烧气体积聚在排气系统中,有潜在的爆炸危险。
3、对于机械调速的机组启动后怠速运行1分钟左右后,再将油门逐渐升高至1500r/min;电子调速的机组,不需调整。
4、在严寒环境下启动机组,要做准备工作。使用适用于当地气温的冬季燃油(合格品牌)。这可以减小在燃油喷射系统内产生蜡质沉积物的危险。在环境温度特别低的情况下,建议加装预热系统(水套预热、机油加热、燃油加热),同时应确保给冷却系统加注防冻剂。
5、蓄电池处于良好状态。低温会降低蓄电池的容量。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增加蓄电池的容量。
6、手动、自动、三遥型的控制柜以及非标机组中ATS柜,并机柜的使用请参考相应的随机资料。
三菱发电机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检查控制模块的机油压力、水温、电压、频率等,如有异常须立即停机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才能
再次启动机组。
2、检查机组油路、水路、气路以及排烟系统有无渗漏现象,检查机组各处的连接有无松动和剧烈震动,检查机组各种保护和监视装置是否正常。
3、当转速达到1500r/min,且空载运行稳定后,才能合闸向负载供电,机组不允许有超过半小时以上的连续空载或低于30%负载运转,机组运行时需要专人值守,严禁超载使用。
4、机组运行时严禁短路,否者会引起设备的严重损坏,严禁在机组运转时拆卸机组任何零部件!
5、不要把手伸到风扇防护罩以下和其它有相对运动的任何部位!
6、不要试图用手触摸机组排气管、涡轮增压器,高温冷却液、加热器等高温表面,会有被灼伤的危险!
7、从控制屏检查输出电压和频率。机组的输出电压在工厂已调好,因此应指示在正常范围内。对于机械调速的机组,频率在空载情况下应接近52Hz;对于电子调速或电喷调速的机组,频率在空载情况下接近50Hz。
8、保持机组的负载不要超过额定值。部分机型必要时可以110%额定功率连续运行1小时,但在额定功率运行1小时后方可进行。
三菱发电机冷却系统的介绍
1、广东鸿森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标准配置的三菱发电机采用自带风扇闭式循环液体冷却方式。其冷却系统循环回路基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水泵;发动机缸体与缸盖内的水道;节温器;节温器体与水泵间的旁通管;水箱散热器;管路和软管;润滑油冷却器。
2、非准配置机组,如分体水箱型机组,水箱散热器应由热交换器代替,同时还有膨胀水箱和远置水箱等,如远置水箱安装位置相对较高,还应增加过渡水箱,以防止热交换器因内压过大而损坏。
3、另外,所有中高机组均可应用户要求单配置冷却液过滤装置。该装置具有两种功能:A阻止冷却液中的所有杂质并防止在冷却系统内形成水垢;B提高冷却液的防腐蚀保护性能。
4、散热器芯片上粘有各种脏物会地降低散热器的冷却性能,因此,在多尘环境下,经常清洗散热器是非常必要的。
三菱发电机燃油系统说明
广东鸿森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标准配置三菱发电机的燃油系统包括的主要器件有:油箱、供油泵、燃油过滤器、手动油泵、喷油泵、喷油嘴及相关输油管等。
只能使用符合下列标准规定品质的燃油。在加油和对燃油系统作业时严格保持清洁。在对燃油系统作业时,确认发动机已经冷却下来。燃油溅到炽热表面或电器元件上可能会引起火灾。
柴油的成分对柴油发动机的工作和使用寿命及排放物成分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为了获得规定的功率、燃油经济性和达到当地所规定的排放标准,应该只使用满足国际和国家标准的洁净轻燃油。轻柴油是用于1000r/min以上的高速柴油机中的燃料,轻柴油产品目前执行的标准为GB252-2000 《轻柴油》标准,柴油的牌号划分依据是柴油的凝固点。客户应按工作地点的气温选用合适的柴油牌号。
三菱发电机运行前检查
1、接地:发电机出厂时未接地,按照现场规定正确接地。不正确的接地和不正确的保护会导致机组的损坏甚至人员的伤亡。
2、重新连接:大多数交流发电机可以重新接线以适应不同的输出电压,在变换电压之前,检查其它部件是否适合新电压,如断电开关、电流互感器、电缆及电流表、电压表等。
3、绝缘检查
在安装好发电机后,应检查线圈的阻值。此时,自动稳压器应断开,旋转二极管可以临时用电线短接,或者先断开,所有的控制线路都要断开。拆开中点和地之间的导线,用一个500V兆欧表或类似的其它仪表测量从终端到地的阻抗。机器到地的绝缘阻抗应超过2MΩ。如绝缘阻抗少于2MΩ,对线圈进行烘干处理。
三菱发电机的蓄电池充电方式
1、电池在刚随机送达用户处时是干的,因此在使用前,应加入已均匀混合的正确比重(>1.5)的电解液。把电池格顶盖旋开,缓缓注入电解液直到位于金属片上部两刻度线之间并尽量接近上刻度线止。加好后,请不要马上使用,应先让电池停放15分钟左右,有条件的用户,还可以接上充电机予以充电到适量。
2、在次给电池充电时,应注意连续充电的时间不应超出4小时,充电时间太长会对电池的使用寿
命造成损害。
3、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充电时间允许适当延长:
A 、电池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充电时间可以为8小时
B 、环境温度持续超过30℃或相对湿度持续80%,充电时间可以为8小时
C 、如电池存放时间超过1年,充电时间可以为12小时
D 、如果充电器电流输出不足,那么较低电流亦可,但充电时间应该按比例延长
4、在充电将结束时,应检查电解液的液位是否足够,必要时可加入正确比重的标准电解液。
5、需要注意的是,充电电流的大小和充电时间的长短还应同时考虑到电池的新旧情况和电池已有电量的多少。在给电池充电时,应将电池过滤帽或排气孔盖打开,并检查电解液水位,需要时用蒸馏水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