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营业执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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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执照,顾名思义,既是委托别人为自己办理执照、手续等。指受托方接受委托方委托,代表委托方去工商局办理相关执照手续。
代办双方
代办执照的委托人指需要成立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为自然人也可是法人);受托人指去工商局办事的人员或机构,可以是公司股东之一,也可是的登记注册机构(其具体办事的工作人员有经济人协会颁发的“企业登记代理执业注册证书”。)
一般代办营业执照的流程:步: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