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本地防爆检测技术,防爆性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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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定期检测的相关法律法规 作为防爆设备的使用方,对设备的定期防爆检测不仅必要,而且是强制性要求。 防爆电气设备定期检测所出具的《危险场所电气防爆检验报告》中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G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3836.15-201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根据爆炸危险程度的高低,气体/蒸气危险场所划分为:0区、1区和2区,它们的划分主要取决于释放源(爆炸危险源)的释放程度,当然,场所中的建筑物结构、通风设施的能力以及场所所处的自然因素等都会对其划分有影响,甚至影响很大。
在现代石油化工项目中2区场所约占60%以上,1区场所约占20~30%左右,;老化工企业一般1区和2区场所各约占50%。0区场所一般局限于石油和化工装置内或排放口较小区域。对于1区、2区场所而言,企业一般为了提高程度,均愿意选择1区使用的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如果应用环境/场所是户外或有轻微腐蚀、沙尘雨水的2区时,往往愿意选用防护能力较强的防爆类型电气设备,例如:增安隔爆复合型“de”、增安型“e”、“n”型等。此外,在温度组别上,愿意选择应用环境气体点燃温度的组别。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铭牌及防标志应正确,清晰
2)设备外壳应无裂纹、损伤
3)接合面的紧固螺栓应,弹簧垫圈等防松设施应完好,弹簧垫圈应压平
4)密封衬垫应完好,无老化变形
5)接线板及绝缘件应无碎裂,接线盒盖应紧固
6)接志及接地螺钉应完好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
1)隔爆面应涂防锈油,不允许涂油漆或胶;
2)隔爆型电气设备电缆引入装置的橡胶密封圈的内径应与引入电缆外径相适应,并用原配压紧螺母或压盘充分压紧,不能直接用钢管或挠线管压紧密封圈;
3)冗余电缆引应用符合标准规定的盲垫进行堵封;
4)隔爆面紧固件应设弹簧垫圈,并充分拧紧;
5)用于外部导线或电缆接线的接线盒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标准规定要求;
6)特别注意北美进口的防爆电气设备电缆引的处理。
在爆炸性危险场所安装和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是一种基本常识。使用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能限度地降低了爆炸性事故发生的概率。但是,作为一种消耗品。防爆电气在使用的过程中,随着使用时间的不断增长,其性能将会降低。另外,维护人员的防爆知识不足或欠缺造成维护过程防爆电气失爆等都会引起防爆电气防爆性能的降低甚至丧失。
为此,相应的标准,即AQ 3009-2007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规范》,中明确规定: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至少3年委托一次具有防爆资质的检测进行防爆电器的性能、安装、维护等的检测,对检测不符合项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报告和整改情况向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很多企业为了自身需要,也都会定期去检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程度地降低风险的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