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代办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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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对技术条件中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已经实施注册且需配备注册执业人员的,对其技术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应进行考核。 2、尚未实施注册、尚未建立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和已经实施注册但不需配备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对其技术人员的所学、技术职称按附件2设置中规定的进行考核。主导的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各行业主导见工程设计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
申请二个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2中相应行业的设置或注册的配置,其相同的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申请二个及以上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表2中相应行业的相应设计类型的设置或注册的配置,其相同的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具体考核指标由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制定。
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业务,承担与资质证书许可范围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业务。承担设计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承包)业务。
工程设计资质 1、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设计类型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技术条件 (1)配备、合理,主要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资质标准中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 (3)在主要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设计类型的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档案体系健全。
丙级资质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三年以上,立承担过不少于三项工程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必要的经营资本,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数不少于12人;其中二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3人(或注册建筑师不少于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5人(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 4:有必要的技术、质量、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5:计算机数量达到专职技术骨干人均一台,计算机施工图出日率不低于85%。 6: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工程勘察是根据建设工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包括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治理、监测,水文地质勘察,环境地质勘察等工作。 工程咨询是指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为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的咨询活动。包括前期立项阶段咨询、勘察设计阶段咨询、施工阶段咨询、投产或交付使用后的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