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危废处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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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厂危险废物混合后怎么判定?
具有毒性、感染性中一种或两种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导致危险特性扩散到其他物质中,混合后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中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物质混合,混合后的固体废物经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与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废物管理。
珠宝厂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首饰过程中需要用酸洗,碱洗等清洗工作,从而产生废酸水,废碱水;
危险废物处置工艺适用性分析及应用
毒性废物:
对于含有、有机磷化合物等高毒、剧毒类物质的废物,由于其对社会、人类具有危害,为使其得到安全处理,采取单接收、储存后,采用门禁系统进行管理和;因此,可采取与焚烧类废物一起焚烧处理,也可经后进行固化和安全填埋;
表面处理的含氰废物中往往同时含有重金属,采用焚烧方式既消耗助燃燃料又增加废气处理难度,对此可采用处理,加入药剂分解后进行稳定化/固化处理后,再送安全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对有机、有机磷化物废物及其清洗废水或包装物则可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但需对焚烧废物中含量和焚烧温度加以控制,以确保安全和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含重金属类废物:为避免此类废物在终处置过程中和处置后发生流失,产生二次污染现象,在终处置前需采取稳定化/固化或焚烧方法进行处理。由于此类废物大部分不含或含量较少,通常情况下其热值很低,在焚烧过程中不仅需消耗大燃烧料,而且有些低熔属还会气化进入烟气,增加烟气处理成本。因此,对这部分废物采用先加入稳定化药剂对其进行稳定,再进行固化的方式处理,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
电子厂危险废物处置: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并签订委托处置合同,不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企业自行处置危险废物需要的条件:
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处置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处置或者处置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处置。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