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代做标书标书代写三天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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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有适当变更的余地。技术标不同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具有宏观控制作用,不可避免地会随各种因素的变化,在局部出现一些变更。因此在制定方案时,应留有一定程度的调整余地,但这种调整也是有限度的,不能随意。为了把握好分寸,在技术标书中进行适当的文字处理工作,为今后的施工措施调整打下伏笔,如编制说明至少可以写明以下几条:①将收到的设计图、招标书等做为编制依据。这说明若日后还有什么要求,则本标书并未加以考虑。②对于工程不详的地方,也应说明:因资料不全所定施工措施或方法仅是一种假设或建议,待以后再做详细考虑等内容。总之,施工企业在投标阶段对今后施工中的诸多问题不应放弃自己合理的权利,尽可能将承诺缩小到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
制定标书编写日程安排表,严格遵守,注意预留标书审查修改时间。绝大多数公司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不样儿遵守项目的日程,总是加班到后一个晚上,这样反而容易出错误;另外,更多的单位还在后一天晚上由销售收集用户或者竞争者的信息仓促调整犯下致命错误;这样的错误还容易出现投标迟到现象。好的方式是预定好时间和标书调整策略,严格按照策略执行,这个时候,召开项目启动会达成共识非常重要。
应标文件主要是依据标书中的评分标准编制,除了对评分标准中的问题做逐条应答以外,主要目的是引导评委查看标书内容,以便快速准确的找到评分标准中涉及的应标文件。当标书内容多,投标厂家多,评委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此部分非常重要,应做为标书的部分,便于评委查找,可以防止评委找不到相关内容而丢分。
合作说明:
1、所有证明文件提供无水印的扫描版,提供JPG或PDF格式;
2、证明文件按类别分不同文件夹存放,尽量一次性以压缩包的形式邮件、传递;
3、我们不提供图片处理服务,如有此需要,请自行处理好再提供;
4、初稿交付后,修改意见须一次性发送给我们,我们统一修改;
5、定稿交付PDF格式,含标书,封面(正副本),封皮、等开标现场需要携带其他文件,原件清单等;
6、标书制作过程中,如投标终止,预付款不退;
7、如因标书制作的原因导致废标承诺全额退款;
EPC招标的优势:
1、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2、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什么项目可以做EPC招标”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认为“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招标失败的缘由
笔者长期从事一线招标管理工作,曾经十分坚定地认为,开标后,只要有效投标被否决到不足3个,整个招标就宣告失败。细想之下,笔者之所以有此观点,一是因为《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都有相应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把“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等同于“投标人少于3个”,认为这种情况下应当重新招标;二是因为《评标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这想当然地给“有效投标被否决到少于三个,整个招标项目就宣告失败”找到了法规依据;三是因为《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想当然地套用《采购法》来约束非采购项目,一些评标、招标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对“有效投标少于三个招标项目就失败”的认识,也多是源于上述三个方面的影响。
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不意味着缺乏竞争性
许多评标认为“有效投标不足三个”就意味着“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这是一个认识误区。要明白,一是投标人的竞争是在投标截止前形成,而不是在评标过程中,既然能够开标,投标竞争数量就符合法律规定;二是投标人的竞争,是与它所在的市场竞争,而不是与一两个特定的投标人竞争,《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正常情况下,某个投标人不可能知道其他投标人信息,它只能根据市场情况,结合自身实力参加投标竞争,因此,即便只有一个有效投标,它也是带有竞争性的,只是竞争性的强弱,需要评审后才能决定;三是“有效投标不足三个”是因否决不合格投标造成的,实际前来投标的可能有十多家单位,或因招标条件苛刻、不合理,或因投标中缺签字、盖章、有漏项、忘带资质原件等情况被否决到“有效投标不足三个”,实事求是地说,这样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另外,《世界银行采购指南》中也有这样的规定,“缺乏竞争性不应仅仅以投标人的数量来确定。如果招标广告的刊登令人满意,而所报的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是合理的,即使只有一份投标书,招标过程也可以被认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