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固废处理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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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策略
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想要更加的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则要从多方面入手,,需要对企业的主体责任进行全面落实,无论时代如何发展,企业都是污染防治责任的主体,这就要求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企业法人要充分认识到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并且对相关责任制度进行落实,以公示的方式来对责任信息进行公布。其次,在对危险废物进行储存时,要将其放置在特定的环境中,并且要对场所进行识别标识,配备完善的通信设备及照明设备,在出入口的位置安装摄像头。再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对危险废物进行科学合理的储存,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及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储存,并且要对危险废物的信息进行全面记录。后,则是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措施,每年安排一次以上的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措施制定完后,还需进行不断的优化与完善,这样才能更好的对一些突发问题进行有效处理
曹立平表示,生态环境部将通过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强化非现场监管、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等方式,提升问题发现能力;通过建立专案查办制度、完善自由裁量权制度、提高执法服务水平等方式,提升问题查处能力;通过完善正面清单、强化守法激励、开展普法教育等方式,鼓励更多的企业提升自主守法能力。
同时,生态环境部将积极探索新技术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持续创新提升执法能力。研究实施用电监控、视频监控和关键工况参数监控,将监管范围扩展到企业的生产、治理和排放全过程;深化实施“千里眼”计划,加大对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周边微环境的实时监测力度,强化大气污染溯源和污染源远程监管能力;积极推进移动执法建设使用,实现环境执法流程式、网络化、智能化操作。
工业固废作为我国资源板块的重要一环,其产业发展影响着我国绿色循环经济及现代化工业的发展,因此工业固废产业在环保产业中的影响力正在逐渐增大。特别在持续加码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下,我国工业固废产业发展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优化、产业发展进入更高阶段,未来我国工业固废产业将进入、高速度、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为促进我国工业固废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近年来,及相关部门组织不断推出政策予以引导和支持。
“无害化”处理技术占主流
固废处理行业通常执行的是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三类技术政策,发展中国家以无害化为主,经济发达国家一般以资源化为主。目前,我国以“无害化”技术为主。
细分行业“无害化”处理趋势明显
以生活垃圾为例,对生活垃圾的具体处理式有许多种,其中常见的分别是卫生填埋、焚烧和其他方式。目前,我国以卫生填埋的应用广,所占收运量的比例也高;焚烧则通常限定在沿海地区。2020年,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中,焚烧处理将成为大头,占比将达54%。
2020年,国家长江办、生态环境部联合中央电视台暗访发现,重庆某公司近200吨含油污水和残油“流落”在外,部分跨省非法转移到湖北枣阳处置。
2020年8月25日,重庆市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线索移交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以下称枣阳分局)。
接到线索后,枣阳分局立刻向公安和检察机关通报案情,启动联合办案。
接到线索当日,枣阳分局联合公安机关和属地赴现场调查,该废矿物油非法处置点在一钢构厂房内,四周为农用地,有单釜式油罐、卧式油罐、立式油罐、HEC螺杆机智能控制系统、板框压滤机、过滤罐等处置设施。
现场有3个渗坑,无防渗措施,生产废水直排渗坑。为保护好现场,在公安部门和当地的见证下,枣阳分局对废矿物油处置设施、生产控制装置实施查封扣押。
2020年8月26日,枣阳分局委托对渗坑内废水及周边土壤采样检测,同时委托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该场所土地利用类型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为类建设用地,为检测结果适用标准和案件移送提供支撑。
经检测,现场渗坑内的废水石油类浓度为128mg/L,土壤中石油烃的含量为1.74×104mg/kg,超过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石油烃风险筛选值21.1倍。
为有力打击整个利益链条,枣阳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赴重庆进一步了解案情,并与重庆相关部门共享信息。
经查,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本案嫌疑人张某某(废矿物油处置点经营者,湖北省枣阳市人)通过中间人庞某某和胡某某(湖北省荆门市人,均由重庆市另案处理)向重庆的某船舶保洁公司购买废矿物油,后跨省转移至湖北枣阳进行处置。
经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认定,该公司收集贮存的残油为危险废物。
为便于后期环境修复、共同打击环境犯罪,湖北省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多次与重庆市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交通部门等沟通,决定将张某某跨省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案由湖北省枣阳市立案。
张某某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残油3车达89吨,并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损害。
目前,枣阳分局联合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土壤环境修复的前期调查工作,同时委托对扣押的废矿物油进行妥善处置。
“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联动,检查5家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对3家企业发现的问题,指导立行立改。深入排查车辆销售及维修企业产生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单位95家,发现问题104个,目前均完成整改。“生态环境+商务”联动,对该市一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3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企业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严格要求汽车拆解企业做好危废污染防治工作,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企业要坚决杜绝废品回收过程中可能夹带的危废废物,严格落实自身环保责任。“生态环境+公安”联动,专项行动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52人次,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做好对接,严厉予以打击。
2021年1月至3月,浙江省宁波市开展废矿物油经营企业和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在排摸过程中发现存在废机油的产生量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报量不符的现象,且数量差别较大。
2021年3月15日,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先后对上游某4S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4S店)及其负责回收废机油的某废油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收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该4S店的危废台账和网上登记的联单数量完全一致,然而在执法人员依照经验将废机油财务收款记录与固定时间段的机油出库量、汽车保养维修(更换机油)台次和废机油出售票据进行全面的核对和计算后,发现该公司的废机油实际转移量与转移联单载明数量差距较大,亦存在废机油产生量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载明的转移量不符的现象。
经核实,该4S店2019年度和2020年度未填制危废转移联单的废机油量分别为35.5吨和28.22吨。
2021年3月16日,参照宁波市“生态环境+法院+检察+公安+司法部门”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宁波市生态环境行政拘留和刑事案件取证指引》等文件,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从4S店的废机油回收渠道(某废油回收公司)倒查问题。
经查,该回收公司亦存在非法收集、处置废机油情形,从上游机动车维修企业收集废机油后,未按规定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且大量未执行转移联单程序的废机油终去向不明,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和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