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化工产品公司注册简单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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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金融公司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资料?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未来将走向何方?会产生什么新机会?”所需的注册资料
股东个人资料(身份证原件)
供应链金融这一概念在国内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准确而言,供应链金融是为中小型企业制定的一套融资模式。据测算,一条供应链上80%以上是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本身财务管理及资金流的脆弱,加上机构信i贷融资手续复杂,需要一定的抵i押物增信,使得高频、短期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成为棘手难题。而将单纯融资需求整合到供应链的管理中,以核心企业为中心,以真实存在的贸易为背景,通过对资金流、信息流、物流进行有效控制,把单个企业不可控的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提高链条上各个企业在金融市场融得资金的可能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国人的钱包相对初期多了,不管是吃的还是住的,可以说温饱问题大部分是解决了,吃饱喝足已经不成问题了,既然生老病死是无法避免的,所以有些闲钱的人就会买各种各样的保险,人身险,养老险,疾病险等等,所以投在银地产上面,可以说大部分钱都流入保险行业了,但是保险代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么呢?
保险代理公司注册要求
1.保险代理机构以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币1000万元。
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规定。
3.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4.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员工人数在2人以上,并不得低于员工总数的二分之一。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固定的、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至少取得一家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
9.拟设立的保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字样,且其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
注册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
等字样。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形式出资,设立时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品交易;
2、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至少3名高管具注册需准备以下几账户;
3、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后选择就近银行办理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4、基经营范围;(拟定经营范围信息参考:
注册资本:10000万币元
成立日期:2016-04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登记机关:工商行政分局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
器械注册工作情况
(一)器械注册管理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继续完善器械注册管理法规体系,配合完成《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发布了《器械标准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关于调整部分器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器械试验机构条件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告2017年第145号)、《第三批免于进行试验器械目录》(食品药品总局通告2017年第130号)。标志着我国器械注册管理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为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也为器械企业注册申报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法规基础。
(二)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入
积落实器械审评审批改革措施,完善审评审批体系,督促改革工作,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1、持续做好鼓励器械创新相关改革工作,贯彻实施《关于改革审评审批制度鼓励药品器械创新的意见》,组织召开全国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宣贯会,传达改革精神,解读改革政策,安排部署工作。发布《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公告》,推动器械注册人制度在开展试点工作,《意见》要求的有效落实。
2、发布《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发布器械技术审评咨询会管理办法的公告》,持续规范器械审评工作,完善沟通交流制度,规范咨询。不断完善审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文件,继续推进项目小组审评制度,规范延续注册的审查要求,提高审评效率。
3、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器械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的决定》,将第三类高风险器械试验审批、境内第和进口器械延续注册审批和许可事项变更审批调整至器审中心,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
4、成立器械分类技术会,建立分类技术组。发布新《器械分类目录》,开展综合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宣传贯彻新《器械分类目录》,做好目录实施准备工作。
5、修订《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范》,细化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组织开展86项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审核发布《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等98项器械行业标准。
6、发布《第三批免于进行试验器械目录》,对153种第二类器械、11种第,合计164种器械产品豁免试验,其中包含116种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进一步扩大了免于进行试验的器械目录范围,减轻管理相对人负担。同时配套发布《免于进行试验体外诊断试剂评价资料基本要求》,申请人开展体外诊断试剂评价相关工作。
7、完成原类、流式细胞仪配套用、组化和原位杂交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属性及类别调整工作,合理降低有关产品类别,满足使用需求。
中国器械注册
为规范器械的注册与备案管理,器械的、有效,根据《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在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器械,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器械注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器械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器械的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类器械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实行注册管理。境内类器械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境内第二类器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器械注册证。境内第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器械注册证。进口类器械备案,备案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备案资料。进口第二类、第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器械注册证。香港、澳门、地区器械的注册、备案,参照进口器械办理。
中国器械分类规则
器械按照风险程度由低到高,管理类别依次分为类、第二类和第三类。器械风险程度,应当根据器械的预期目的,通过结构特征、使用形式、使用状态、是否接触人体等因素综合判定。器械的分类应当根据器械分类判定表(见附件)进行分类判定。有以下情形的,还应当结合下述原则进行分类:(一)如果同一器械适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分类,应当采取其中风险程度的分类;由多个器械组成的器械包,其分类应当与包内风险程度的器械一致。(二)可作为附件的器械,其分类应当综合考虑该附件对配套主体器械性、有效性的影响;如果附件对配套主体器械有重要影响,附件的分类应不低于配套主体器械的分类。(三)或者影响器械主要功能的器械,其分类应当与被、影响的器械的分类一致。(四)以器械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按照第管理。(五)可被人体吸收的器械,按照第管理。(六)对医果有重要影响的有源接触人体器械,按照第管理。(七)敷料如果有以下情形,按照第管理,包括:预期具有防组织或粘连功能,作为人工皮肤,接触深层或其以下组织受损的创面,用于慢性创面,或者可被人体全部或部分吸收的。(八)以无菌形式提供的器械,其分类应不低于第二类。(九)通过牵拉、撑开、扭转、压握、弯曲等作用方式,主动施加持续作用力于人体、可动态调整肢体固定位置的矫形器械(不包括仅具有固定、支撑作用的器械,也不包括配合手术中进行临时矫形的器械或者手术后或其他中进行四肢矫形的器械),其分类应不低于第二类。(十)具有计量测试功能的器械,其分类应不低于第二类。(十一)如果器械的预期目的是明确用于某种疾病的,其分类应不低于第二类。(十二)用于在内窥镜下完成夹取、切割组织或者取石等手术操作的无源重复使用手术器械,按照第二类器械管理。体外诊断试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及时对器械的风险变化进行分析、评价,对器械分类目录进行调整。本规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0年4月5日公布的《器械分类规则》(原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同时废止。
境内类器械注册(重新注册)由受理、行政审批环节构成。审批总时限为自开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一、受理
主要对境内类器械注册(重新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的性和规范性,并向社会公告受理情况。
器械生产企业申请境内类器械注册(重新注册),应向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规定的注册申请材料。
(一)受理要求
1、《境内器械注册申请表》
申请企业填交的《境内器械注册申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填写项目应、准确,填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与《工商营业执照》相同;
(2)“产品名称”、“所提交的产品标准、检测报告等申请材料中所用名称、。
2、器械生产企业明
明包括《类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申请注册(重新注册)的产品应在《类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核定的生产范围内;
(2)《工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
申请企业提交的产品标准可为标准、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文本。
(1)采用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产品标准的,应提交所采纳的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效文本及采标说明;
(2)采用注册产品标准作为产品标准的,应提交注册产品标准正式文本及其编制说明。
4、产品全性能检测报告
产品全性能检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品编号或批号、生产日期、样品数量、抽样基数;
(2)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标准要求、检测结果、结果判定、检验人员、审核人员签字或盖章、检验日期等;
(3)如属于委托检测,应提供被委托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委托检验协议书。
5、企业生产产品的现有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含检测手段)的说明
企业产品生产现有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含检测手段)的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企业现有(人力、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等)条件、管理能力、生产能力、检验手段和能力的说明;
(2)提供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及产品检验所需计量器具的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
6、器械说明书
器械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格;
(2)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
(3)《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器械注册证书编号(申报时内容为空白)、产品标准编号;
(4)产品的性能、主要结构、适用范围。
7、产品质量跟踪报告(适用于重新注册)
产品质量跟踪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对产品的质量控制措施以及内部审核中对产品质量的审查情况的说明;
(2)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用户对产品质量反馈的情况;
(3)产品的周期检验、日常出厂检验中产品质量情况;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验情况;
(4)企业执行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及不良事件监测情况;
(5)企业收集到的有关产品质量的信息、统计分析及所采取的措施及验证情况等。
8、原器械注册证书(适用于重新注册)
(1)属于《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三条情形的,应提交原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
(2)属于《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情形的,应当提交原器械注册证书原件。
9、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声明
真实性的自我声明应由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包括以下内容:
(1)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2)生产企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