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本地防爆检测标准,防爆电气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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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检测一般包含外部防雷检测、接地系统检测、防静电检测及信号防护检测等,确保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均符合防雷要求;并定期做好防雷检测工作,可以有效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重要设备抵御雷电袭击的能力,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防爆电气设备定期检测的相关法律法规 作为防爆设备的使用方,对设备的定期防爆检测不仅必要,而且是强制性要求。 防爆电气设备定期检测所出具的《危险场所电气防爆检验报告》中所依据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G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3836.15-201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AQ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根据爆炸危险程度的高低,气体/蒸气危险场所划分为:0区、1区和2区,它们的划分主要取决于释放源(爆炸危险源)的释放程度,当然,场所中的建筑物结构、通风设施的能力以及场所所处的自然因素等都会对其划分有影响,甚至影响很大。
对于0区场所,防爆电气设备只能选用“ia”等级的本质型。但国际电工会IEC60079-2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6部分:Ⅱ类0区电气设备的结构,试验和标志》对0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详细规定,规定中的结构类型已经不仅仅是ia防爆类型。目前ma防爆类型和防爆型s均可以应用于0区场所。
爆炸性粉尘环境
(1)可燃性粉尘危险场所的划分与气体危险场所相似,分为:20、21和22区。
(2)纯粹的粉尘危险场所在石化工企业中比例不是很大,主要存在于煤化工和造粒工艺中。较为常见的是气体和粉尘同时存在的场所。
(3)可燃性粉尘危险环境用电气设备防爆型式目前主要是用外壳保护型,本安型、正压型和浇封型。
(4)对于上述的气体和粉尘同时存在的危险场所设备选型时,一定要选用气体与粉尘双重防爆的防爆电气设备,其防爆等级即要满足爆炸气体的特性,还要满足可燃性粉尘特性。这种双重防爆特性的电气产品是在2005年才开始由国内一些制造商批量生产。目前,国内在这类防爆电气设备设计生产上也不断提高,基本满足这类场所应用的电气设备种类需求。
增安型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
1)增安型电气设备引入电缆或导线应与连接件可靠连接,并满足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要求;
2)电缆引入装置内的橡胶密封圈应用压紧螺母或压盘充分压紧;
3)冗余电缆引应用符合标准规定的盲垫进行堵封;
4)增安型电动机应配备过载反时限保护装置,电动机堵转时在电动机铭牌规定的时间内断开电源;
5)完成安装后的增安型电气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IP54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