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代办房山危废经营许可证代办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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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大量小微企业不具备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往往由企业老板或其他人员一人身兼数职,且文化水平不高,对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响应有滞后。因此许多小微企业的危废贮存、转运情况难以达到规范要求,出现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计建设不规范,危险废物长期存放在危废仓库甚至混入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等,或者被未取得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接收等问题。
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升。由于大量小微企业被纳入到的监管范围,环保监管的复杂性增加。产废小微企业与处置单位合作处理危险废物有利于互相监督,但双方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有可能合谋而增加监管的难度,而人员有限,可能导致监管疏漏,执法不力等现象发生。目前,小微企业危废收运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各县市区难以统一步调,涉及多个管理部门的事务,可能由于信息不对称,交流合作存在壁垒,而降低工作效率,缺乏,乡镇、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等其他多部门联合监管的统一的协调机制,难以形成合力。同时存在县市区、平台自行定价,全市缺乏合理定价指导机制的问题。因此多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建设小量危废集中收集贮存体系。为解决小量危废缺乏有效运收体系的困境,某市采取了建设小量危废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的方法。加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和规范贮存,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比较完善的小量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加快推进小量危废集中贮存点建设,实现小量危险废物应收尽收、规范处置。鼓励具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经营资质的单位和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贮存能力的环保科研机构或者环保企业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络和贮存设施,确保在"十四五"期间,鼓励每个县区建成1家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运项目,服务本县区,并在建设和运行中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