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从事股权转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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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含义:股权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向合伙组织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向法人投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股权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股东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意见、撰写报告书的行为和过程。
股权评估的重要性:
1、摸清家底,维护企业资产的完整。
2、为经营者提供战略、管理、决策依据。
3、资本运营、增资扩股的需要。
4、股权交易的需要。
5、激励投资者信心。
6、销售渠道的拓展、扩张和完善。
7、股权质押融资。
8、经济谈判的需要。
9、提高企业影响力,展示企业发展实力。
一般来说,我们所采用的股权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而面对的客户群体主要是针对有个人股权转让、股权出资、国有资产转让、企业重组等的企业。
由于公司的股权转让价格不仅包括公司净资产,还包括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主观判断,股权转让方在取得股权时应注意履行尽职调查。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利润、税收条件、上诉条件等,也需要研究判断,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当然,如果双方都难以达成股权转让价格,似乎有没有办法比资产评估更好地确定股权价值。
用于企业评估的收益额可以有不同的口径,如净利润、净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息前净利润、息前净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等。而折现率作为一种价值比率,要注意其计算口径。有些折现率是从股权率的角度考虑,有些折现率既考虑了股权投资的回报率同时又考虑了债权投资的回报率。净利润、净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是股权收益形式,因此只能用股权率作为折现率。而息前净利润、息前净现金流量或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等是股权与债权收益的综合形式,因此,只能运用股权与债权综合率,即只能运用通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获得的折现率。评估人员在运用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时,注意收益额与计算折现率所使用的收益额之间口径上的匹配和协调,以评估结果合理且有意义。
收益法是依据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经折现或本金化处理来估测资产价值的,涉及三个基本要素:(1)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2)折现率或资本化率;(3)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因此,能否清晰地把握上述三要素就成为能否运用收益法的应用前提。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应用收益法具备的前提条件是:
1. 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被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衡量;
2. 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被预测并可以用货币来衡量;
3. 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被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