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回收食品添加剂电话,回收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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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添加剂标签有什么要求?
根据《食品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食品添加剂说明书应置于食品添加剂的外包装以内,并避免与添加剂直接接触。进口食品添加剂标签、说明书和包装不得分离。
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依据有哪些?
食品标准;双边协议、议定书、备忘录;《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适用标准问题的公告》附件中列明的进口食品添加剂适用标准;进口添加剂新品种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实施检验;《食品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标准的,在食品标准发布实施之前,按卫生行政部门标准检验;没有卫生行政部门标准的,按原进口记录中的标准实施检验;规定的检验检疫要求;贸易合同中以上规定的技术要求。
具体在进口报关过程中,会涉及海关查验以及检测的事项,我司具备十几年的现场操作经验,对各种食品添加剂具备的产品认知能力,能在海关提出相应的疑问或者在沟通中,大大节约时间,有利于加强通关时效和顺利度。
食品添加剂进口报关手续资料:
1、进出口经营权;
2、原产地证书;
3、中文成份表;
4、MSDS 中文报告;
5、危险品包装证明 (危险品需要提供);
6、危险品等级分类鉴定报告(危险品需要提供);
7、装箱单、及合同等;
8、产品信息: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及体积等;
9 其他按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根据具体添加剂种类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