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出口海运操作流程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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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危险品出口海运操作流程上海
一、订舱
危险品海运出口一般需要货主提工作日将以下文件传真给负责帮助出运的货代公司。
1、 海运托书;
2、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3、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4、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
需要注意的是:
a、海运托书上应注明中英文品名、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 NO.)、联合国危险品编码( UN NO.)、货物包装、以及特殊要求,以方便申请舱位和危险品申报;
b、如果涉及到转运,需要向船公司确认中转港是否有限制;
二、提供申报资料
提前7个工作日(非进口桶提前4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
1、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注: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2、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需要注意的是:
a、根据以上单据,并按照正确的数据、品名、箱型等到海事局进行货申报,然后再根据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
b、对于循环使用的装运桶,需在货申报前办理暂时进出口申请,需提供用途说明(例如:为什么要用进口桶),提供货物的CLASS类别和UN编号,数量、毛重都要正确,要出货人公司敲公章向海事局申请。
三、报关
提前3天提供出口报关相关资料正本:
1、 核销单;
2、 发票;
3、 装箱单;
4、 报关委托单;
5、 出口报关单;
6、 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
需要注意的是:
a、根据以上单据,并根据货申报单、箱封号等进行报关。
b、暂时进出口的办理,除以上单据外还需提供针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说明,如有金收据也需提供。
四、装箱进港:
由于危险品是船边直装,所以一般是在船开前3天装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