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申请的流程,废弃电器产品处理资质申请
-
面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a) 享有知情权,审批机关应当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收取材
料的清单进行公开;
b) 有权了解审批机关审批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c) 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d) 在审批机关未作出行政许可前,有权撤回审批申请;
e) 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寻求法律救济。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申请人需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a) 按照审批机关已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流程以及需要收取材料的清单要求提
交申请材料;
b) 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c) 积极配合审批机关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评审的相关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受理
生态环境局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形进行分类处理:
a) 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即时受理;
b) 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直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c) 材料不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如可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当日向申请人发送《行政许可申
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经补正后达到要求的,予以受
理;补正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
d)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
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山东省共有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范围的企业3家,总拆解处置能力为831.05万台/年。2022年,全省累计规范拆解处理废电器约343.6万台(套),共申请补贴基金约1.73亿元。我省逐步健全了废电器拆解管理制度,构建了废电器产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体系,切实解决了老百姓身边的废电器污染问题,实现了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地促进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建立了“分级管理、交叉监督、逐级审核、资质退出”4项监管运行机制和“现场检查、视频检查、定期监测、危废管理、整改报告和信息公开”6项管理制度。省、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别按照季度、月、半月要求开展至少1次现场检查,各级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三级联动,形成合力。
山东省在固废智慧监管平台中搭建完善了视频监控模块,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实时监控。在数字化建设上,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通过设置条码扫描、云端储存,开展WMS管理系统协同可视化管理等方式,全面提升信息化监控能力。
加强帮扶,助力企业发展
围绕“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目标,充分发挥作用,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了三级联审、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开展了“一支部服务一企业”主题党日活动,服务企业发展。
在危废处理行业中,危废处理能力决定了公司在危废处理业务中的竞争力,而危废业务业绩和毛利率水平能反应公司的业务经营概况。基于前文分析结果,前瞻认为,中国光大环境在危废处理行业进行全业务布局,渠道覆盖海内外市场;同时在危废处理能力上已落实产能规模较大;此外危废处理业务营收规模处于行业水平,毛利率稳定。前瞻认为光大环境为中国“危废处理”。
危废处理是我国环保体系的重要分支,也是固废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危废处理产业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多,分布在各产业链环节。其中,涉及危废处理运营的上市公司包括:格林美、光大环境、东方园林、东江环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