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房屋征收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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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的经济特性体现在价值量大、用途多样性、涉及广泛性、难以变现性、保值增值性和资产组合性等方面。
(1)价值量大。与一般物品相比,不动产不仅单,而且总价大。
(2)用途多样性,即用途的竞争、转化及并存的可能性。土地具有养育功能、承载功能、仓储功能、景观功能。因此,从经济角度,土地具有多种用途。一般情况下,土地利用的顺序是:商业、办公、居住、工业、耕地、牧场、放牧地、森林、不毛荒地。
由此,不动产也存在用途的多样性,以及不同用途间的可转化性,如工业、居住、商业、军事、办公等。对一宗不动产的利用,常常同时产生两个以上用途的竞争,并可以从一种用途转换到另一种用途。
(3)涉及广泛性,又称相互影响性。不动产涉及社会多方面,容易对外界产生影响,在经济学中称为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负外部性。
正外部性:某经济主体行为使他人受益,而受益者无须为此花费代价。
负外部性:某经济主体行为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该经济主体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4)难以变现性,也称变现能力弱、流动性差,主要是由不动产的价值高、不可移动、易受限制等特性决定的。影响不动产变现的因素主要有不动产的通用性、立使用性、价值量、可分割性、开发程度、区位市场状况等。
与一般商品相比,不动产价格具有下列特征:
(1)生产成本不同。一般商品是劳动的产物,有生产成本;而不动产中的土地不是劳动创造的。例如,一块风景秀丽的用来开发的土地,因适合建造别墅区导致其卖价很高,但在此之前这块土地可能并未投入任何劳动力。从其层面看,一般商品的价格是“劳动价值”的货币表现,围绕当下“劳动价值"上下波动;而不动产中的地价本质上不是“劳动价值”的货币表现,而是地租的资本化或资源性的体现。
(2)折旧不同。一般商品的寿命有限,而且可以大量重复生产,其价格随着时间逐渐降低,因此具有折旧现象;而不动产中的土地由于具有永续性,无这种现象,其价格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及经济环境的变化而自然升高或降低。如一座矿业城市,当矿产资源被开发利用繁荣兴旺时,当地的不动产价格会随经济的繁荣而升高;若没有其他产业兴起,则当地的地价随着城市矿产资源的匮乏、经济的没落而有所降低。
(3)价格差异不同。一般商品,如汽车、电视机等可以大量生产,可标准化,其价格较为一致;不动产中的土地由于其自身的特性,没有两块土地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基本上是一宗土地一个价格,而且不同土地的价格有较大的差异,在大城市的商业集中区的不动产价格与在偏远的山区或边远的荒漠的不动产价格差别很大。
(4)市场性质不同。一般物品具有较完全市场,形成的价格较为客观;而不动产市场是个不完全的市场,形成的价格容易受主观因素影响。
(5)价格形成时间不同。一般物品易于比较,并且具有较完全市场。但是在不动产中土地个别差异大,又无完整市场,其价格一般需要经过长期考虑后才形成。因此,不动产价格形成的时间通常较长而且较为艰难。
市场法通常被用于评估具有活跃公开市场且具有可比成交案例的资产。比如二手机器设备和房地产以及部分软件著作权等。通常二手设备市场可以成为机器设备评估的重要参照物选取市场;房地产评估则更多地选取其所在区域范围内的类似资产。
市场法被用于评估整体资产价值时,通常是用来评估企业价值。其中,常用的是价值比率法,以参照企业的价值比率作为调整手段,以此比率与评估对象(企业)的相关的财务指标(如利润、息税前利润、销售收入)相乘估算评估对象(企业)价值。
除了上述所经常使用的市盈率外,用来评估企业价值的乘数还有很多种类。在实务中,评估人员通常根据被评估企业自身和所在行业特征综合判断釆用一种或几种价值比率进行评估。
在经济较为发达、市场认知较为稳定的国家,市场法是运用较为广泛的方法。它不仅仅被用于包括设备和房地产在内的单项资产的评估,还被用于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中。
然而,目前我国市场对诸如企业价值等资产的认知和反映仍会受到非理性因素的影响,评估人员在使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的过程中就需要特别关注可比案例和被评估资产在风险、收益方面的差异,深刻把握当前市场价格和资产价值之间的差异性,避免用价格取代价值;在充分分析市场认知与价值内在差异性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价值乘数等相关因子,得到待估资产的评估价值。
在单项资产评估中,收益法通常被用于以下类型资产的评估:(1)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及专有技术、商标、著作权、客户关系、特许经营权等。(2)房地产。通常是具有收益性的房产类别,比如商铺'、酒店、写字楼等。(3)机器设备。一般情形下,单台机器设备很难立产生收益,因此该类型资产不易釆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对于可出租的机器设备或可立产生现金流的生产线、成套设备,可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4)其他资产。比如非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