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标书制作公司_吾魏咨询标书代写全国接单
-
¥500.00
超过保质期限的。
二、在服务期限内按时、按质、按量将食品原材料配送到所负责标段的各级各类学校;送货品种、数量准确,所有送货数量以客户验收为准。每天的供货时间(包括客户临时加单、补货)由客户,如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扣款当次金额10%,超过1小时扣款30%。
三、本公司提供的肉类每方肉上均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同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提供的冰冻类原材料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四、我方可以派专车和专人,提供全天候的跟踪服务,客户的任何需要都得到即时的落实。
五、我公司有关负责人每月定期上门回访跟踪客户,随时了解客户各种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做出处理。
六、本公司设立电话专线、专员为该项工作提供24小时服务,全天候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并上门服务,时间解决业务往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七、本公司无条件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的监督。愿意随时无条件接受有关监管部门对协议供货产品质量、价格等的抽查和检查。如违反了承诺,自愿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由招标方没收履约金并取消协议供应商资格。
0招聘、甄选
3.1 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组织结构图,会同各部门制定明确而清晰的部门职能,并确定各部门职位体系。
3.2 职位体系的任何版本,均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有效使用。不准使用任何职位体系内未有规定的职位、职衔。任何职位体系的变更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它部门就修改的内容,可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有关的建议。
3.3 本公司所需人员,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按德、能、勤、绩,择优录取。
3.4本公司各部门需要招聘人员时,须先填写《人员需求计划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依审批权限报请核准后进行招聘。
3.5 本公司的招聘方式包括: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网上招聘或个人推荐等方式。招聘方式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要确定,并制定招聘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3.6 任何招聘途径所得应聘者的资料,均属公司资源,人力资源部应建立人力资源库,对所有应聘者资料进行分类、保存,并统筹安排。
3.7负责面试/考核的人员由招聘部门招聘岗位直属主管级以上人员及人力资源部主管级以上人员担任。
3.8 本公司聘用各级人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所有应聘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招聘部门做出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
4.2.11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也可结合公司检查进行。
4.2.12除集体组织的安全检查外,任何职工对违章和违纪现象及不安全因素有劝阻和制止的权利。
4.3隐患整改治理
4.3.1各单位对各级检查组检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人、定时积极组织整改。
4.3.2 对隐患整改治理要建立的台帐并由安环部门组织实施监督和复查,每月统计隐患排查治理形成月报表,报总经理并上报安委会、安监局。
4.3.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4.3.4对因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整改的隐患,在不危及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制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运行。对难以安全生产的隐患,要立即停车整改。
4.3.5对较重大的隐患整改,由公司安环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整改单位要在限期时间内按时完成,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设安处存档。
4.3.6对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将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
为保健品质量,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管理人员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办公室负责制定每年健康体检计划,并对每一次体检情况进行汇总,建立人员体检台帐,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八、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时,应及时上报办公室处理,由办公室填写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上报日期、健康异常员工姓名、症状、处理意见及结果。
九、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并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资,表彰的依据之一。
一、生产场区周围保持清洁,源,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二、原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采购员采购食品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三、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盛装原材料的容器要定期清洗。仓库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四、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有效;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虫等检查和打扫卫生。
五、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在使用前清洗消毒,用后要清洗。
六、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灭蚊蝇灯、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办公室,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须经条件确认,即运输资格、运输卫生要求,运输质量要求等,并有运输合同。 客户自提时其运输工具也应符合工厂运输规定,工厂应提醒客户注意。
九、运输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车辆要, 不得与其他有毒污染物同车运输。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运输直接入口食品,应用密闭(有通气孔)的容器盛装。
十、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有篷盖,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晒、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十一、装卸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时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马路上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十二、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装车后,除能加锁密闭的运输车外,要人不离车;运输过程中要做到防尘防蝇,防止污染,防晒,生熟分开。
十三、运输作业应轻装、轻卸,避免强烈震荡、撞击,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潮湿的物品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十四、经常开展教育活动,教育贮运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杜绝违章操作,如因违章操作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追查运输部负责人和贮运人员本人责任。
十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