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鲁备案操作指南说明-进鲁备案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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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鲁备案的办理条件
1. 外省企业具备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企业的资质等级应符合山东省相关规定,且在有效期内。
3. 企业应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4. 拟进鲁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从业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进鲁备案所需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拟进冀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明等。
企业在山东省的办公场所证明,包括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
企业近三年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获奖证明等。
进鲁备案的办理流程
网上申报 外省企业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入“进冀备案管理系统”,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初审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企业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如发现材料不或不符合要求,将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充和修改的内容。
现场核验 初审通过后,企业需携带相关原件到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现场核验。现场核验的内容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资格证书等。
审批发证 现场核验通过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进冀备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