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叛逆小孩管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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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厌学症与一般的厌学情绪不同,其主要特征是对学习毫无兴趣,视学习为负担,把学习作为一件痛苦的事情,认为在绝望地折磨自己,不能从事正常的学习活动,经常请假,逃学或旷课,严重的会导致辍学。 造成厌学症的原因很多。从外因看,有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失误,如家长期望过高,不当的教育方法,老师态度生硬,学校不良风气的影响;从内因看,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无兴趣,自制力较差,懒惰等等。
家长应辩证看待孩子的青春叛逆期,该阶段是孩子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其个性和创造性都恣意升腾,侍机张扬;同时,由于孩子身心发展、所受教育的局限,他们形成的诸多想法并不成熟甚至偏激,这就需要靠外界教育正确引导孩子。但在现实的教育中,一些家长却很容易陷入教育两极分化的误区。 误区一 全面打击。有的家长面对孩子的叛逆言行,如顶嘴、不听话等,大为恼火,觉得不把孩子的这股“邪劲”压下去,孩子就有可能变坏。于是家长采取了强硬的措施,非打即骂。渐渐地,孩子表面上恢复到以前那个言听计从的“乖孩子”,实际上,已关上心灵深处那扇与父母交流的大门,从而可能误入歧途,甚至跌进犯罪的深渊。 误区二 放任自流。在现实中,一些家长面对难教的孩子,在几度管教而不见多大起色后便失去了信心,此时,无论孩子的言行、想法怎样,家长都不再过问、指导。行为发生偏差,待家长懊悔时,才发现已耽误了孩子的一生。
青少年群体 叛逆少年是指青少年正处于心理的“过渡期”,其立意识和自我意识日益增强,迫切希望摆脱成人的监护。他们反对成人把自己当“小孩”,而以成人自居。为了表现自己的“非凡”,就对任何事物都倾向于批判的态度。正是由于他们感到或担心外界忽视了自己的立存在,才产生了叛逆心理,从而用各种手段、方法来确立“自我”与外界的平等地位。
坚持惩戒管教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思想政治工作面对的大量问题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属于是非认识问题。但人民内部触犯了法纪,也要受到惩戒和管教,有的还要受到制裁。从某种意义上说,惩戒也是一种必要的教育。这是教育借助的社会刚性的一面。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谁触犯法纪,都应受到惩戒。如果舍弃惩戒的武器,就等于陷入"思想政治工作"的误区。
青少年 青年一般是指15~45周岁的人。 根据生理的身体发育划分: 0(初生)-6岁为婴幼儿;7-12岁为少儿;13-17岁为青少年;18-45岁为青年;46-69岁为中年;>69岁为老年。 根据发展心理学划分: 乳儿期0-1岁婴儿期1-2岁,幼儿期2-3岁;学龄前期3—6、7岁;学龄初期6、7—11、12岁;少年期11、12—14、15岁;青年期14、15—30岁;中年期30—50岁;老年50岁以后。 国际上通常按0~14岁,15~64岁,65岁以上对人口总体做不等距分组,分别称为少年人口,壮年人口,老年人口。以人口总数为基数计算少年人口系数,壮年人口系数和老年人口系数,还以壮年人口数为基础计算抚养系数。
提高孩子学习动力,纠正不良习惯;提高孩子心理素质,抵御外界诱惑;增强孩子适应能力,协调人际关系;提高基础教育知识,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孩子法律观念,知法守法用法;强化孩子责任意识,感恩回报社会。 让孩子在学习、生活和活动中能感悟人生、磨练意志、净化心灵、激发潜能、强身健体,造就孩子健康心灵,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