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废油处理,危废处置公司
-
¥5000.00
酸、碱类废物:
(1)对酸、碱类废物日处理量约5t,通常是浓度不高且含有较多的重金属,先采用简便、易行的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法进行化学预处理,再对过滤出的残渣进行稳定化/固化处理后进行安全填埋,预处理后的废液作为固化用水和焚烧烟气的冷却水使用;
(2)当酸、碱类废物中废酸浓度较高时,中和沉淀消耗的药剂量大,产生的残渣进入填埋系统占用填埋空间较大,此时的废酸则可利用焚烧余热进行蒸馏浓缩,回收利用。
4、固态污泥、保温材料类:此类危险废物日处理量约4t,可采用焚烧、固化、直接填埋方式处理。由于此类废物含量较少或不含,其热值较低,为节省运行费用,当其符合安全填埋场进场废物要求时,采用直接进入安全填埋场填埋方式;当其不符合进场要求时,先对其固化处理后再进行安全填埋。
5、其它类废物:对于大部分热值较高(12~21MJ/kg)的废物,以及从安全、经济角度不适用其它方法处理的废物,可采取焚烧方法处理。如:含废物、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残渣、废药品、废试剂等。
如何区别一般废物运输车与危险废物运输车
危险废物在操作、储存、运输、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在处置不当时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带来重大威胁的废物。危险废物具有可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性、爆炸性、反应性、感染性等特性。
简单地从人类的角度来说说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都是由人类活动产生的,一般废物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小或者有潜在危害小,只是目前还没表现出来,而危险废物对人类的危害大。
从环境主管部门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来看,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
◆ 未进行危险废物排污申报;
◆ 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 对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缺乏管理和维护,造成危险废物泄露、流失、渗入环境土壤;
◆ 未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 未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
◆ 将危险废物交给无经营的单位进行处理;
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旨在完善企业在危险废物产生后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委外处理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流程,从而实现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降低企业因危险废物管理不善导致违规受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