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财务审计报告团队服务
-
面议
财务审计报告是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
无法表示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说明其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无法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范围受到委托人、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的严重限制,不能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以致无法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发表审计意见时,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强调事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获取的证据进行评价,形成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见。只有在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形成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需要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包括的要素
(1)标题;
(2)收件人;
(3)引言段;
(4)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段;
(5)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6)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性的说明段;
(7)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段;
将母公司个别报表视为按目的编制基础编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规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分为通用目的编制基础和目的编制基础。通用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主要是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对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包括计税核算基础、机构的报告要求和合同的约定等。
将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视为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在这种处理方法下,被审计单位仍被视为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即采用通用目的编制基础编制报表。如上所述,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法定财务报表)应当包括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