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埔废水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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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处理流程
1、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向属地申报
已经产生危险废物的生产单位需要向属地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各地方有所不同,请详旬属地。危险化学品的申报登记:为处置重量与申报重量一致,建议行化学品的清点和包装工作,再前往属地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2、与危废处置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很多生产单位并不具备处理危废的能力,所以一般都是委托给第三方的危废处置公司。但是在和第三方危废处置公司签订协议前,一定要记得提供相关资料,这样才能顺利的签订协议。
3、向属地申请危险废物转移
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向运输单位确定运输车辆及运输车次后,向移出地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危险废物转移。跨市转移需要移出地向接受地询函,跨省转移需要移出地环保厅向接受地环保厅询函。
4、危险废物的转移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办理完“危险废物转移报批表”,并从移出地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后,及时与处置单位联系,及时咨询如何填写五联内容,与运输单位联系确定具体转运日期。
随着我国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加强,防止环境污染,在危废处理方面加强了规范化,制度化,并根据相关政策,危废处理制度对危险废物存放管理方面加强,加大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各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各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各部门应当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标识管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申报登记制度
(1)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向安全环保部进行申报登记。
(2)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置。
危废回收注意事项
通过清洗有机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使包装容器重新利用,不使用新的包装容器,节约了制造包装容器所用的材料,从而减少了制造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同时,还降低了处置危险废物的成本。在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回收生产过程中,通过安装气体收集系统,使整套系统处于控制状态。把在清洗过程和清洗剂回收过程中挥发的污染物质吸入风道,通过吸附装置,对该气体中的污染物质进行吸附,把洁净的空气排入大气,未产生二次污染,达到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