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嘉咨询废旧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申请,晋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申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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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a) 享有知情权,审批机关应当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时限、流程以及需要收取材
料的清单进行公开;
b) 有权了解审批机关审批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c) 在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享有咨询、办理进程查询、投诉的权利;
d) 在审批机关未作出行政许可前,有权撤回审批申请;
e) 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寻求法律救济。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审核
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组织到现场进行踏查,审核材料,提出建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质 审批
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出具不予许可决定
书。
山东省共有纳入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范围的企业3家,总拆解处置能力为831.05万台/年。2022年,全省累计规范拆解处理废电器约343.6万台(套),共申请补贴基金约1.73亿元。我省逐步健全了废电器拆解管理制度,构建了废电器产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体系,切实解决了老百姓身边的废电器污染问题,实现了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地促进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每年招标采购第三方审核单位,对拆解处理企业开展立审核。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在第三方审核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初审;市局根据审核记录和现场核查情况编制审核报告;省厅每季度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检查、“三流合一”比对、历史视频、员工谈话等方式进行审核并编制审核报告公示上报。
建立了“分级管理、交叉监督、逐级审核、资质退出”4项监管运行机制和“现场检查、视频检查、定期监测、危废管理、整改报告和信息公开”6项管理制度。省、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别按照季度、月、半月要求开展至少1次现场检查,各级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三级联动,形成合力。
加强帮扶,助力企业发展
围绕“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目标,充分发挥作用,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了三级联审、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开展了“一支部服务一企业”主题党日活动,服务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