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欧美日产品认证示范县,日本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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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欧盟有机认证?
欧盟产品认证是欧盟成员国制定的产品标准认证, 1991年6月24日欧盟出台有机农业条例(EEC NO.2092/91)及其修正案。 2007年欧盟废止了EEC NO.2092/91,现行有效的欧盟有机法规是:(EC) No 834/2007和(EC) No 889/2008。
2018年6月14日,欧盟发布(EU) 2018/848,新的产品和产品标签法规,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届时(EC) No 834/2007将被废止。
取得欧盟产品认证的产品,在国际主要市场将获得认可。欧盟有机认证机构严苛的质量考核和认证程序,使任何贴有欧盟认证标志的产品都成为一种和高信誉度的,为追求环保有机的全球人士所认可和推崇。
新法规中,一方面放宽了小农户组织可认证的所在区域,不再于发展中国家,另一方面,对小农户组织增加了诸多的要求和限制,力求产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 小农户组织目前在所有国家都能进行认证,新法规规定农户组织可以设在任何国家,包括欧盟国家,而不仅仅是接受发展援助的发展中国家。- 加强了对小农户组织的要求:1)限制单元的面积或生产规模;2)要有立的法律人格;3)小农户组织成员应在较接近的地理位置上;4)成立了共同的经营销售体系;5)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Internal Control System,ICS),并形成了文件的控制活动和程序以确定有人员或机构识别小农户组织内的个体是否遵守本法规。
欧盟和议会在新法规中增加了不少新的可供认证的产品范围,不仅更加贴合实际有机生产中的需求,还完善了有机认证的范围,更加促进了有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新法规 (EU) 2018/848认证范围,主要包括:(a)活的或未经加工的农业产品,包括种子及繁殖材料;(b)加工后用作食品加工的农业产品;(c)饲料
认证范围还新增下列与农业紧密相关的其它产品: -用作食物和食品加工的酵母-甜玉米,棕榈芯灯其它相似的植物的可食用部分及其制成品-用于食物和饲料的海盐或其它盐-可用于抽丝的蚕茧-天然树胶和树脂-蜂蜡-精油-天然软木塞,不含凝结剂和粘合剂-棉花(未梳理和精梳的)-羊毛(未梳理和精梳的) -生皮和未经处理的皮子 -精油-基于植物的传统草药制剂 -兔和鹿(兔的有机转换期为3个月,鹿为12个月)
针对植物生产的基本原则,新法规(EU) 2018/848相较于之前的法规,有所加严。出于对土壤肥力和生物多样性的考虑,新法规中对于作物轮作,粪肥的选择,投入物质及芽苗菜的种子都作出了相对以往更加严格的要求,具体要求请参考:
- 引入了植物繁殖材料的术语- 作物的轮作1)除草原和多年生饲料作物,进行多种一年生作物的轮作,其中将豆科作物以及其他绿肥作物作为主要作物或地面覆盖作物。2)如果是温室大棚和多年生作物(饲料作物除外),应通过种植生长周期较短绿肥作物和豆科作物,以增加植物多样性。3)在所有使用畜禽粪便或有机物质的情况下,都应选择来自有机农业的产物并进行发酵。- 混合作物对多年生作物适当放宽要求,仍然允许同时种植相同品种或肉眼难以区分的不同品种的有机和常规的多年生作物,但要求提供向有机转换的5年转换计划。- 可能使用的投入物:欧盟可以对某些产品和物质(例如植物保护产品)在欧洲以外国家的使用继续给予为期两年的特别授权。在没有这些授权的情况下,新法规实施后,由BAC欧盟等效标准授权的用于植物保护的一些投入物可能不再允许使用,例如:木醋等。- 芽苗菜:要求使用有机种子生产。禁止同时使用同一品种的有机和非有机的种子。
欧盟有机的生产目标和原则?
生产目标是:建立农业可持续管理体系;尊重自然体系和循环,维持和提高土壤、水、植物和动物的健康,保持它们之间的平衡。
原则:在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利用内部系统的自然资源,采用以下方式对生物学过程进行合理设计管理:
·利用活体生物和机械方法;
·进行陆生植物种植、畜禽生产或者建立在水产业可持续发展开发基础上的水产品生产;
·除了兽药外,拒绝使用转基因生物和来自转基因生物或者用转基因生物生产的产品。
目前中国境内一些养蜂企业都开展了欧盟有机认证。新法规(EU) 2018/848相较于之前的法规,按照养蜂业的实际生产情况,进行了科学的放宽。蜂蜡可以被有机认证,意味着新建蜂群的巢础可以外购有机蜂蜡;提高了可引入的常规蜂后和蜂群比例,增加了扩群机会;饲喂有机花粉,则考虑到了放蜂区域的极端天气情况,增加了蜂群的存活机会。
- 蜂蜡将可以被认证。- 常规蜂的引入:新法规将提高认证机构授权引入常规蜂的比例:在将常规蜂引入有机单元且放置于来自于有机单元的巢础和蜂巢中的情况下,养蜂场每年更换非有机蜂后和蜂群的数量将可能达到20%(目前为10%)。- 饲喂花粉,当蜂群的生存受到气候条件的威胁时,除了现行法规规定的有机的蜂蜜、糖或糖浆外,还可以用有机花粉喂养它们。欧盟正在考虑,并将会在一个二级法案中公布。- 在不符合要求的区域采蜜,新法规不包括现行法规中授权在不符合规定的地方临时放置有机蜂箱进行授粉的条款。仅在特殊情况下,欧盟也许可以考虑这种可能性。
新法规中对有机标识的使用基本无变化,但仍有细节的改变,请使用欧盟有机认证标识的客户关注。
- 对于强制体现的信息要求无变化:认证机构代码、欧盟产品标志、产品产地来源…- 原产地的体现,目前在判定欧盟或非欧盟的原产地时,可以不用考虑含量小的成分的来源。新法规规定含量低于5%的成分可以不被考虑在内。(现法规为2%)- 如果公司名称中包含“有机”字样,则不能将该公司名字放在公司生产的常规产品的标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