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模式工程监理分公司合作细则监理综合加盟合作范围全国合作内容监理公司合作合作方式监理合作分公司合作期限长期
费用计算准确性审核: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已审核通过的工程量,对施工单位申请支付的费用进行详细计算与核对,确保费用计算准确无误。检查各项费用(如工程价款、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等)的计算基数、费率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重复计费或漏计费用的情况。
监督制度落实情况:通过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切实履行职责;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接受了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有效执行,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检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演练,演练记录是否完整等。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监理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施工单位进行救援与抢险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化。
监理组织机构设置
组建项目监理部:根据电力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以及监理工作任务要求,合理配备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其他辅助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丰富的电力工程监理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技术水平,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工作;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特点(如土建、电气、线路等)进行分工,分别负责各范围内的监理工作;监理员协助监理工程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进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明确岗位职责:制定详细的监理人员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各级监理人员在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职责与权限,确保监理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工作推诿或职责不清的现象。
建立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的各项工作制度,包括监理例会制度、监理日志制度、监理月报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工程计量支付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监理资料管理制度等。通过完善的工作制度,规范监理工作流程,提高监理工作效率与质量,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与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组织或参与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提出监理意见与建议,协调解决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会议纪要并经各方签字确认。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审查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审核通过后报建设单位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