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黄湖镇注册
-
¥6.60
办理公司地址变更的流程:
1、携带所有材料,到新地址所在辖区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变更公司地址;
2、新址登记机关受理,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注明迁移原因、原地址、原址登记机关等;
3、持新址登记机关出具的同意迁入相关证明材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迁出登记;
4、原登记机关开具迁档函等材料送达新址登记机关;
5、申请人凭迁出证明领取新营业执照;
6、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会使企业列入该名录: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会使企业列入该名录: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会使企业列入该名录: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会使企业列入该名录: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公示企业信息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
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公示企业信息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
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公示企业信息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公示企业信息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会使企业列入该名录: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公示企业信息中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
1、如果因登记的住所不符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应抓紧时间变更住所,待工商部门审核无误后予以变更,各项手续完备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
2、由于其他情况造成未按期年报公示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应更正信息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待工商部门调查核实无误后,再向工商机关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1、如果因登记的住所不符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应抓紧时间变更住所,待工商部门审核无误后予以变更,各项手续完备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
2、由于其他情况造成未按期年报公示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应更正信息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待工商部门调查核实无误后,再向工商机关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
3、只要材料,审核无误,工商部门接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1、如果因登记的住所不符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应抓紧时间变更住所,待工商部门审核无误后予以变更,各项手续完备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
2、由于其他情况造成未按期年报公示而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应更正信息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待工商部门调查核实无误后,再向工商机关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录。
3、只要材料,审核无误,工商部门接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
3、只要材料,审核无误,工商部门接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