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危废处理公司-上海长宁危废处置公司资质
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主要包括固体颗粒、垃圾、炉渣、污泥、废弃的制品、破损器皿、残次品等。有些国家把废酸、废碱、废油、废有机溶剂等高浓度的液体也归为固体废弃物。
危险废物:根据《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常见的危废处理:HW02、HW03、HW04、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溶剂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