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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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发明
(包括物质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制造品,如机器、设备以及各种用品材料,如化学物质、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产品。
权的终止
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2)未缴费终止: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发明申请的审批程序则增加了公布、实质审查两个阶段。
1.受理阶段
局受理处或局代办处收到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发出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出文件不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
缴纳申请费后,该申请将进入下一步。
注意:如未在限定时期内缴纳申请费,该申请将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