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操作简单,文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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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文网文审批步骤:
1、设立申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提出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2、对设立申请经营性互联网文化企业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贰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或者不审批的决定。审批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予审批的,应当说明理由。
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动漫类文网文
动漫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提供互联网动漫产品服务,如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需要办理动漫类文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