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代办户口需要哪些手续惠州投资入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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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办理须知
一、立户、分户登记
登记对象
1、家庭户立户、分户
家庭户立户: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以家庭关系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单身居住在该套住房,需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户的公民。
居住在非住宅用房和违法建造房屋的,不予立户。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本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担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符合当地落户条件或已在当地落集体户的公民(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需落为家庭户但又不符合家庭户单立户条件的,经同一设区市市辖区、县级市市区、建制镇(乡、街道)范围内的同一户口性质亲友家庭户户主同意,可将户口在该家庭户上。
家庭户分户:户内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办理分户的:
已在房屋管理部门(或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的;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当事人为城市规划区内农业户口的,是否需设定离婚年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业户口无房产证,不能进产分割,但户内成年人结婚后,村委会证明确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
户内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2、集体户立户:拥有集体宿舍房屋产权,且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数量较多(一般不少于10人)、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确有设立集体户必要并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学校、寺庙、宫观等单位。一个单位一般只设立一个集体户。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
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或者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所在地址设立公共集体户,用于符合当地落户条件但又不符合家庭户单立户条件且无处户口公民的户口。
户口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办理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4)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5)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6)购房3年内不得交易;
(7)所购房产时间应为政策后的时间。
办理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转户口的流程有哪些
1、先要到目的地户口管辖的开具准许迁移证明,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有时候还需要携带和房产证和结婚证;
2、拿到准迁证之后,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迁移变动单,然后再到本地划出户口;
3、然后到目的地户口管辖确认户口转移成功,拉一本新的户口本出来;
4、后到该地管辖的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
户口办理的方法/步骤
1、先向迁入地负责管理的门(一般是辖区)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2、一定要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按要求提供和材料,例如,投资移民的需要提供所投资企业的工商注册资料等,大中专院校的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等,而婚姻类的则需要提供等。
3、现地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如果证件材料等不,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4、持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办理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立刻办妥,因而现有好先不要交回,以方便工作和生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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