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字画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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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就是比较,“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比较是指实物间的比较,真迹与真迹比,同时代或同一人作品之间相互比,从中寻找共同点;真迹与伪品比,不同时代或不同人作品之间相互比,从中找出相异点。通过反复比较,就能逐步掌握时代、个人的风格特点。因此,多看实物,多作比较,是提高“目鉴”水平的关键。同时,观看、比较实物,不能仅仅停留在直观的感性认识阶段,上升到理性认识,即通过比较找出其间的内在关系,以及某时代、画家、作品本质方面的特征,这样才能在心目中牢固地形成准确鲜明的时代风格和个人风格之“样板”,以此作为以后鉴定的可靠依据,并在今后的实践中加以检验、修正、充实、从而达到更客观科学的认识,目鉴水平也随之不断提高。诚然,以目鉴定真伪的先决条件是该时代或该画家的存世真迹多,鉴者见得也多,有实物可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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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就是考证,即借助于画家传记、字画著录、有关诗文、
等等文献,对作品与之关联的某些问题作一番考证,以此来判断真伪。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考证能起一定作用;一是真迹存在甚少的画家或时代,目鉴缺乏必要的比较条件,而相关的文献资料却比较多,通过考证往往能对鉴定起作用,如唐、五代的诸多作品。二是有条件依靠目鉴的初步来判定,但仍有某些问题存疑,这就需要通过考证来进一步解决。如上海博物馆所藏的题为赵孟俯所绘《百尺梧桐轩图卷》,经目鉴,“吴兴赵孟俯”款识笔法滞涩,为裁去原款所补添的伪款,但绘画精雅,当属元人之作,画后七位元末名家题诗亦为原跋真迹。然此图尚有一些问题没有弄清:本幅无上款,不知图的主人公是谁?画、跋俱真,为何要截去原款,补添伪款?傅熹年先生在“元人绘《百尺梧桐轩图》研究”中对此图作了进一步考证,使上述问题逐一得到了解决。三是目鉴已解决了真伪问题,倘进一步辅以考证,能使结论更准确可靠,也不妨作些必要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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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古字画,经常需要鉴、考并用,鉴中有考,考中有鉴,一般情况下以鉴为主。倘目鉴水平不高,判断有误,考证再精微,也于事无补。像元黄公望《富春山居图》真假两卷鉴定,曾几度真伪颠倒,问题就出在“鉴”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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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字画鉴定的依据:
即判定一件作品是真还是假的根据和理由是什么?这些根据,当然从作品本身所呈现的诸因素中去找,如本幅画面、作者款英他人题跋、鉴藏印记、质地、尺寸、装潢等。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称为主要依据,此即本幅画面所反映的时代风格
风格(包括画家本人的款印风格),其它因素则称辅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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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之中,笔法又是主要的。所谓“笔法”,简单讲就是用笔的方法,包括执笔的方法,那高低、竖立、侧斜、悬臂、悬肘、悬腕或手腕着纸等;以及下笔的方法,即轻、重、缓、急、顺、逆等。这些不同的执笔和下笔方法,就形成不的笔法特点,笔法特点具体论述起来,各时代和每个国家又有名自的具体特色。概括讲,在笔法形式上可归纳为中锋、侧锋、卧锋、回锋、顺锋、逆锋以及中正、偏侧、圆转、方折、虚笔、实笔等;在人物画中,笔法主要体现在线条上,形成各种描法,如明人归纳的“衣纹十八描”;在山水画中,笔法的主要部分是“皴法”,即用各种粗或细、长或短、光或毛、干或湿的线条,来表现山石的结构脉络和高低凹凸,于是又有“二十四皴”之谓;另外,笔法体现在点上,又有点、攒、擢、剔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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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笔法还有早、中、晚期的变化,如果了解画家不同时期的笔法特点,就能更准确判断;倘能掌握其早期变化的规律,那么即使有些画家早、晚期变化较大,也能根据异中不同,作出相应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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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在某些情况下,笔法也无法作为主要依据。一是实物遗存太少,甚或孤本,难以窥知其笔法特点,如宋以前的不画家;二是分外工整的作品,容易临摹,仿者水平又较高,如某些仿仇英的苏州片;三是生拙味较浓的某些文人画,真迹的有意生拙与仿作的技艺低下之生拙较难区别,如明末的一批文人画家。不过,时代还是大致可以断定的,因为时代风格是由同时代诸多画家的个性汇成的共性,其笔法特点较显见并有条件加以掌握,像有存世真迹的唐、宋、元、明、清各代,笔法的时代特征均不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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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字画鉴定的辅助依据,包括题跋、印章、纸绢质地、尺寸装潢、著录文献等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起佐证作用,特殊情况下才起决定作用,不作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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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家的艺术气息。
艺术气息又指艺术风格、特征、气质、调子等等,对鉴定而言,气息两字更为准确。书画家经过长期的积累,必然会形成一种习惯(习气),笔法、构成、色彩等自有一套,特别是用笔、笔触,应有特之处,伪作仿作能做到形似,但气味、格调决然不同,自然达不到神似,所以深谙此道者,在判断一件作品真假时,往往句话就是气息蛮好、气息对的;而判断是赝品时,则说:气息不对,气息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