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绿色工厂申报100奖补申报条件和基本材料如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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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信委已经出台了2019年新的安徽省绿色工厂管理办法。这个项目如果申报成功后会有50万-100万的奖补,若是有特殊企业高可以申请100万奖补。那么,关于绿色工厂申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以及申报成功后后期如何维护?
安徽省绿色工厂申报是由安徽省经信委组织实施,每年评价一次。评价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安徽省绿色工厂申报程序:
一、绿色工厂评价由企业自愿向当地经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或直管县经信部门审核同意后纳入当地培育计划,企业按照省级绿色工厂的相关标准要求完善自身条件。
二、在符合省级绿色工厂评价基本条件、满足《绿色工厂基本要求评价表》及《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中指标等一般要求前提下,企业可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编制《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报告》(格式及要求见附件)。
三、《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报告》应依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报告编制人员要按照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开展现场评价,并确保评价报告中材料、数据、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评价结果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向当地市、县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市、直管县经信部门审核后择优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荐申报。各市、直管县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推荐申报标准要求,引导企业不断提升绿色化水平。
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必要的现场核实。经审查,符合省级绿色工厂条件的企业名单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文公布,并予以授牌。
安徽省绿色工厂后期如何监督和维护:
省级绿色工厂实行动态管理,满三年复审一次。复审的省级绿色工厂须对三年来绿色工厂建设管理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复审材料报市或直管县经信部门,市或直管县经信部门初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有关进行复审,及时公布复审结果。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根据需要将省级绿色工厂纳入专项或日常节能监察范围安徽省绿色工厂咨询窗口:(同步): 2881391787
另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省级绿色工厂资格:
(一)未按规定参加复审的;
(二)复审结果不合格的;
(三)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四)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的;
(五)企业自行要求撤销其省级绿色工厂的;
(六)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的;
(七)在日常监督管理或节能监察过程中,发现不能继续保持省级绿色工厂一般要求的。
被撤销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省级绿色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