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专利申请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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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对于方法性的发明创造(如关于食品、药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配方及加工工艺,包含计算机软件的申请,生物方面的申请等等)只能申请发明,但对于结构性的发明创造,则既可以申请发明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发明的优点是保护期限较长,稳定性较好(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才授予权);发明的保护期限是20年;授予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3年左右;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通常对于具有结构特征的产品均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实用新型的特点是申请所需要的费用较低,授权所需要的时间较短,但保护期限较短且稳定性要差一些(不经过实质审查便授予权);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是10年;授予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12—15个月左右;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通常产品的包装(包装袋、盒、箱、瓶等),及富有美感的造型均可以申请外观设计。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10年;授予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10—12个月左右。发明人确认申请文件后一个工作日内报送申请文件,递交当日即可取得“受理通知书”与“申请号。 发明3个月左右初审合格,并于18个月内公开,随后可开始实审,正常情况下2至3年内可以授权取得“授权通知书”,随后1—3个月取得“证书”;如申请发明提前公开则初审合格即公开,随后可开始实审,正常情况下两年左右可以授权取得“授权通知书”。实用新型在10—12个月左右取得“授权通知书”,随后1—3个月取得“证书”;外观设计在5—8个月左右取得“授权通知书”,随后1—3个月取得“证书”。
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占性",所谓专有性是指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也就是说,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其产品,使用其方法,或者未经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出口依照其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否则,就是侵犯权。 地域性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立原则,权的地域性特点,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法授予的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不承担保护的义务,对其一项发明创造只在中国取得权,那么权人只在中国享有权或占权。如果有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使用或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搞清楚权的地域性特点是很有意义的,这样,中国的单位或个人如果研制出有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就不仅仅是及时申请国内的事情,而且还应不失时机地在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申请,否则国外的市场就得不到保护。 时间性:所谓时间性,是指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有拥有得法律赋予得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得专有权。至此,原来受法律保护得发明创造就成了社会的公共财富,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期限性 各国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对发明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定为5-10年,中国现行法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无形性 权是无形的,不少人往往把权的这一特点视为其保护对象--权保护的技术,其实无形性是权本身。否则如对商标来讲,其对象是图案,显然不是无形的。
产品发明 (包括物质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方案。法上的产品,可以是一个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制造品,如机器、设备以及各种用品材料,如化学物质、组合物等具有新用途的产品。
外观设计是权的客体,是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富有美感; (4)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专利撰写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领域和背景:说明专利所涉及的技术领域,介绍相关的背景知识和现有技术的问题。 2. 发明的创新点:明确指出发明的创新点,即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技术改进或新技术。 3. 技术实施方案:详细描述发明的技术实施方案,包括具体的实施步骤、所需的材料或设备等。 4. 实施效果和优势:说明发明的实施效果和优势,即解决了什么问题,具有哪些优点。 5. 附图和说明:提供相关的附图,以便地理解发明的实施方式。同时,结合附图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6. 权利要求:列出专利申请人认为自己拥有的专利权利范围,即发明的具体保护范围。 7. 摘要:提供简要的摘要,概述发明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效果。 此外,还需要遵守专利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保申请的专利符合法律要求,并且没有被他人申请或拥有。专利撰写还需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和清晰度,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的表达方式。
专利撰写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创新点:先需要确定创新点,即要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创造的特定方面。这需要对相关技术领域进行调研和分析,找出与已有技术的差异和创新之处。 2. 撰写专利申请书:根据所在或地区的专利法规定,撰写专利申请书。专利申请书通常包括标题、摘要、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等部分。说明书需要详细描述发明的技术背景、实施方式、优点等内容,权利要求书则明确了发明的保护范围。 3. 进行专利搜索:在撰写专利申请书之前,进行专利搜索是必要的。这可以帮助确定发明的新颖性和可行性,并避免与已有专利冲突。专利搜索可以在专利数据库、专利检索工具或请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 4. 选择专利申请地:根据发明的市场需求和商业战略,选择适合的专利申请地。可以选择在国内申请国内专利,或者选择在国际专利组织(WIPO)下的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际专利。 5. 递交专利申请:将撰写好的专利申请书递交给所在或地区的专利局或专利代理机构。递交申请后,会收到一份申请收据,证明专利申请已经提交。 6. 审查和答辩:专利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如果专利局对申请有疑问或需要补充材料,申请人需要及时回复和答辩。 7. 专利授权或驳回:根据审查结果,专利局会决定是否授权专利。如果专利被授权,申请人可以获得权,并享受专利所带来的权益。如果专利被驳回,申请人可以进行上诉或修改申请以符合专利局的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撰写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的知识和经验。因此,许多企业和个人选择请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律师来撰写和处理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