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繁昌县从事消毒产品备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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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消毒产品检测、我们可根据国家要求,按照消毒产品备案登记的管理办法,出具的检测报告, 可用于各省市的备案登记。消毒产品的检验应当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产品重新进行检验:
(一)实际生产地址迁移、另设分厂或车间、转委托生产加工的。其中,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应当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测定、原液稳定性试验、pH值测定;消毒器械应当进行主要杀菌因子强度测定,不具备杀菌因子测定条件的应当进行模拟现场试验;生物指示物应当进行含菌量测定,化学指示物应当进行颜色变化情况测定,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应当进行灭菌因子穿透性能测定;
(二)消毒剂、抗(抑)菌制剂延长产品有效期的,应当进行有效成分含量、pH值、一项抗力强的微生物杀灭(或抑制)试验和稳定性试验;使用原送检样品的只需做稳定性试验;
(三)消毒剂、消毒器械和抗(抑)菌制剂增加使用范围或改变使用方法的,应当进行相应的理化、微生物杀灭(或抑制)和毒理试验。
防霉试验使用的菌株应由省级或的菌种保藏机构提供。如果需要,也可使用或增加其他霉菌菌株作为试验菌种,同时选配相应的培养基。但测试报告注明试验霉菌名称、编号、代数及浓度,如试验菌种:黑曲霉ATCC 16404第5代,绳状青霉ATCC 10509第5代,球毛壳霉ATCC 6205第5代,绿色木霉ATCC 28020第5代,测试菌液浓度:1.8×106个/mL,试验温度:28℃,湿度:90%,周期:28天。
防霉性能测试方法没有规定采用统一的对照测试样品,仅规定没有加防霉剂的纺织品作为对照测试样。那么就会存在不同厂家的对照样品不同,实测样品的防霉性能试验结果不一致,不同的检测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测试结果没有可比性。尤其是,某些微生物对人体有潜在危险,所以,防霉测试的所有相关操作都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微生物实验室操作完成。
全品类消毒剂检测
胍类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含碘消毒剂、二氧化氯消毒剂、过氧化物消毒剂、类消毒剂、消毒剂、酚类消毒剂、含溴消毒剂、其他新型消毒剂
如果需要考核产品的防霉耐久(洗)性能,可将试样进行水(干)洗处理,如测试洗涤5次、10次、30次……之后产品的防霉性能,洗涤次数越多,且洗后防霉等级未明显升高或变化等级较小,则反映产品防霉性能的耐久(洗)性好。但目前的各个防霉测试标准尚未对洗涤方法和洗涤次数有统一规定,甚至有些标准未提及防霉耐洗性能。国家标准GB/T 24346—2009规定试样按照GB/T12490—2007中的试验条件A1M进行洗涤,达到规定的洗涤次数后,用水充分清洗样品,晾干,然后进行防霉性能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