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延性混凝土厂家-符合各地技术要求标准-高延性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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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延性混凝土 high ductile concrete
由胶凝材料、骨料、外加剂和合成纤维等原材料组成,按一定比例加水搅拌、成型以后,
具有高韧性、高抗裂性能和高耐损伤能力的特种混凝土。
2.1.2 合成纤维 synthetic fiber
用有机合成材料经过挤压、拉伸、改性等工艺制成的纤维。
2.1.3 当量直径 equivalent diameter
纤维截面为非圆形时,按截面积相等原则换算成圆形截面的直径。
2.1.4 纤维体积率 fraction of fiber by volume
纤维体积占高延性混凝土体积的百分比。
2.1.5 纤维用量 fiber content
单位体积高延性混凝土中纤维的质量,以 kg/m3 表示。
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延性混凝土材料生产厂家应提供型式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或
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2 高延性混凝土用于砌体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加固时,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验。
3 高延性混凝土在施工时,应按产品要求的用水量拌合,不得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添加
水。
4 高延性混凝土材料在应用过程中,应避免操作人员吸入粉尘和造成环境污染。
3.0.2 高延性混凝土加固砌体结构和加固混凝土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体结构或混凝土构件经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确认需要加固时,应根据鉴定结论
和委托方提出的要求,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按本规程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加
固设计和施工,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高延性混凝土采用合成纤维作为增韧材料,合成纤维应为单丝纤维或粗纤维。纤维不
应对人体、生物和环境造成危害,涉及与生产、使用有关的安全与环保问题,应符合我国相
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4.1.2 制备高延性混凝土所用合成纤维的规格宜符合表 4.1.2 的规定。
表 4.1.2 合成纤维的规格
外 形 公称长度(mm) 当量直径(μm)
单丝纤维 4~15 12~50
粗纤维 15~60 >100
4.1.3 合成纤维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4.1.3 的规定
配合比确定
6.3.1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在缺乏试验依据的情况下,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
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高延性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宜大于 0.50,砂胶比不宜大于 0.80。
2 高延性混凝土的胶凝材料用量可按表 6.3.1 选取,并应经试配确定:
表 6.3.1 高延性混凝土的小胶凝材料用量
大水胶比 0.50 0.45 0.40 ≤0.35
小胶凝材料用量(kg/m3
) 300 320 340 360
3 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的品种、掺量应经过试配确定;矿物掺合料掺量宜为 20%~40%。
4 水泥用量不宜大于 450kg/m
在试配过程中,应采用三个不同的配合比进行高延性混凝土强度试验,其中一个可为
依据表 6.3.1 计算后调整拌合物的试拌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水胶比宜较试拌配合比分
别增加和减少 0.05。
6.3.3 高延性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确定后,尚应采用该配合比进行不少于三盘高延性混凝土的
重复试验,每盘高延性混凝土应至少成型一组试件,每组高延性混凝土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
配制强度。
6.3.4 高延性混凝土的配制抗压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高延性混凝土的配制抗折强度、等效弯曲强度和等效弯曲韧性除应符合本规程 5.2.1
条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设计要求。
6.3.6 高延性混凝土配合比试配、调整时,试配的高延性混凝土试件的测试龄期宜取 3d,
终以 60d 龄期的配制强度为准。
6.3.7 高延性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确定后,应进行生产适应性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