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峰矿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办理颗粒消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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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消字号相关法律法规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卫监督发〔2009〕110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卫监督发〔2009〕53号)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2014年版)》(国卫监督发〔2014〕36号)
《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判定依据》(国卫通〔2013〕9号)
消字号办理是否有检验室:具体要求应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第40条、41条、42条、43条的规定。
职工人数:与申报产品有关的所有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机修人员。
从业人数:指直接参与申报产品生产有关人员,包括质检人员。
消字号企业
生产方式: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填写生产、分装。
生产项目: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填写卫生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
生产类别: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附件3《生产类别分类目录》填写,如粉剂消毒剂、液体消毒剂、颗粒剂消毒剂等。
消毒产品生产车间基本要求:生产车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00平米;分装企业生产车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60平米。消毒剂、化学(生物)指示物、抗(抑)菌制剂、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卫生湿巾、湿巾的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包括:配料间(区)、制作加工间(区)、分(灌)装间(区)、包装间(区)等。分装企业生产车间至少包括:分(灌)装间(区)、包装间(区)等。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设备应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附件1的规定。如有缺项应在表格下注明原因。
检验设备应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年版)》第40条、41条、42条、43条的规定。如不符合检验条件而委托检验时,应提交产品委托检验协议书及被委托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资质证明。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车间环境:
有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净化车间的温度、相对湿度、进风口风速、室内外压差、空气中≥0.5μm和≥5μm尘埃粒子数,车间空气、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和致病菌。
无净化要求的生产车间:检测生产车间工作台表面、车间空气细菌菌落总数,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和致病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