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从事劳动关系托管新规定,短期工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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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机构会认为:作为从事劳务中介的“第三者”,一方面要保护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要维护企业的权益,重要的是这个机构要“有利可图”。派遣机构负责人才信息的搜寻、筛选和培训。用人单位为这种中间流程的便利买单。人才派遣机构将零散无序的劳动者整理、打包、外派,变无序为有序、变无组织为有组织,减少了劳动者外出务工的盲目性,为务工者提供了一条便捷、快速、稳妥、安全的就业通道。
劳动者也有自己的看法:这种新的用工形式有其优势,但是也有缺陷,更需要完善。例如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其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相应责任,阻碍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强迫职工置换身份;有的用人单位把本单位职工分流到新组建的劳务派遣组织,再由派遣组织重新派遣到原单位的原岗位工作,而工资福利待遇却与原来的待遇相差甚远;有的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空出工作岗位后,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规避其对自有职工应当承担的责任;也有许多劳务派遣组织运作不规范,高比例从劳务工工资中提取管理费,甚至克扣拖欠劳务工工资、不给他们缴纳社会保险;更有个别劳务派遣组织与个人勾结,从事多层劳动力派遣或转让劳动力等。
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合理设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规则,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降低服务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
委托方式是一种外包方将业务连带完成业务所需要的设施委托给第三方经营的方式,主要有承包、租赁、特许管理和BOT(建设-营运-移交)特许管理4种合作模式。无论采用哪种模式,委托方都承担投资风险,即使是BOT特许管理模式,表面上第三方进行投资,实际上这些投资将连本带息以折旧费形式全部计入经营成本,由外包方在特许合同期内全部返还。
承包与租赁的共同点是第三方不做资本投资,只承担作业和服务;不同点是,承包管理的企业只承担营运与维护作业及相关服务,而租赁管理的企业除此之外,还承担设施整修任务。
外包方式还有一种公私合营模式(PPP),是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需要考虑参与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围与程度,这是一个值得探讨且令人困扰的问题。
举例来说,一个生产企业,如果为了原材料及产品运输而组织一个车队,在两个方面其成本会大大增加:
1、管理成本增加,因为它在运输领域不具备管理经验;
2、因管理不善,运输环节严重影响生产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从而导致生产和销售环节的成本增加。如果把运输业务外包给的运输企业,则可以大幅度降低上述成本。
另一方面,企业也因市场竞争的激烈面临的挑战
市场竞争的加剧,使专注自己的核心业务成为了企业重要的生存法则之一。因此,外包以其有效减低成本、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等特性成了越来越多企业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商业措施。美国的管理学者杜拉克曾预言:在10年至15年之内,任何企业中仅做后台支持而不创造营业额的工作都应该外包出去。
外包能够使企业避免组织过度膨胀,集中人力资源降低成本,提升利润,降低成本,资金可做更益,投资致力企业竞争力,提升效益与客户满意度,不受限既有的知识技能,企业运作更灵活。接受外包这种新的经营理念是一种必然趋势,外包服务势在必行。
其次是企业的成本控制和人员编制问题。当前企业没有规范人事管理的观念,一些企业的人事管理部门都是简单拼凑起来的,更不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大量地投入了,这也直接影响了企业是否会接受外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