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定做节能评估和审查节能报告超值的,节能报告书
-
¥6000.00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中介机构等的违法违规信息进行记录,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有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第十九条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评审、业务培训、组织验收、监督检查,以及标准指南编制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负责节能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审查结论严重失实或违规通过节能审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
(一)项目选址、总体平面布置对能源消费的影响。
(二)项目工艺流程、技术方案对能源消费的影响。
(三)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四)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五)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
(一)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来源及消费量分析评估。
(二)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可采用能量平衡表)分析评估。
(三)能效水平分析评估。包括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可比能耗,主要工序(艺)单耗和综合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
存在问题及建议 、结论 、附图、附表 厂(场)区总平面图、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主要耗能设备一览表;主要能源和耗能工质品种及年需求量表;能量平衡表等。
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委托节能审查的,受委托节能审查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许可,在规定时限内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和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节能审查意见盖受委托节能审查机关印章,省级节能主管部门统一印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省级节能主管部门印章。
受委托节能审查机关在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及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10日内,应向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报备。报备材料包括:节能报告电子稿、节能审查意见电子稿及纸质件一份和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纸质件一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不予通过:
(一)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的;
(二)用能产品、设备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
(三)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行业或者地方限额标准的;
(四)能源消费、煤炭消费减量或等量替代方案未提供或不实的;
(五)不符合国家和省其他节能规定的。
区域节能审查第十七条 区域上级节能主管部门为区域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区域节能审查工作。第十八条 区域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该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能源“双控”目标,制定区域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准入标准。第十九条 区域节能审查应当通过区域评估数字化管理模块,实现网上办理和在线监管。
区域负面清单内的项目在建成投产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节能验收,由出具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机关或能源监察机构负责对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诺备案项目在建成投产前,由能源监察机构或区域管理机构对照项目承诺备案内容进行核查。第六章 事中事后监管第三十条 节能主管部门应当对其节能审查的项目的节能验收情况和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节能监察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当年完成节能验收的项目列入下一年节能监察计划,核查能源消费总量、能效水平以及节能措施等是否达到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时确定的要求。项目能源消费总量不得突破节能审查阶段确定的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节能主管部门应当对区域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能源消费总量是否突破,负面清单内的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负面清单外的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承诺备案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