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汇无船承运办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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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证变成备案?无船承运人如何备案呢?”
相信大家都看到了相关的信息,就是无船承运人资格证书变成了备案制度。小编了解到,无船承运人取消审批后,改为备案,相关备案工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使用部级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统办理备案等相关业务,如使用各自系统办理,与部级系统实现数据对接。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交通已签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废止。现有的无船承运人证书暂时可以继续使用。
无船承运人备案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业”和“主营业务”需要与海运相关,并且经营范围需要包含有“无船承运”或“无船承运业务”的表述。
无船承运人备案的材料
1、备案单位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英文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邮箱地址、传真号码等);
2、企业联系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3、平台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4、营业执照扫描件;
5、运价备案申请表(仅运价备案时用到);
6、公布运价(幅度)备案表(仅运价备案时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