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施工备案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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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企业进京施工备案是企业办理的,企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而且是越快越好,越快越有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随着政策变动,北京市很可能对未来进京施工企业做进一步限制。
外省企业备案需要哪些资料呢?
带着这些疑问小郭先带各位老板了解一下办理进京备案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盖章复印件)
2、企业资质副本(原件和盖章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副本(原件和盖章复印件)
注意:营业执照、资质与安全许可的信息完全一致才行。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和公司盖公章);
5、注册建造师:身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B本+建造师+劳动合同+社保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照片原件等;
6、在京办公地址的证明。
我公司是一家拥有着丰富办理经验的代理公司,本公司本着诚信至上的原则坚持为客户办实事儿,进京备案办理成功。
本公司对外省企业办理备案的省市有;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陕西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海南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广西省等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
进京备案的申请流程一般有以下两种;一、是有省办的到驻京建管处办理 二、是无省办的到省厅办理,进京备案流程繁琐,您自己办理的话时间会很长,要花上一个月的时间,我们代理的话要快好多撒。
外省建筑业企业办理进京备案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副本原件、安全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2.在京负责人准备的资料,企业授权委托书,个人资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社保,手机号,1寸彩色照片及电子版扫描件。
3.企业在京联系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及复印件,手机号。
4.法人个人资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个人资料复印件,手机号,座机号。
5.注册人员;注册证证,B本,社保,企业劳动合同,一寸彩色照片及扫描件,手机号。
6.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备案登记表;
办理范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黑龙江/辽宁/河北/山西/河南/陕西/甘肃/青海/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四川/云南/贵州/海南/;全国各省市的公司来北京我们都能办理备案。
进京备案的受理条件: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要信息(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相一致。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其中,企业证照为副本原件扫描),所有信息页扫描上传(例如:企业证照的基本信息页、变更页、年检页等),可分页扫描上传。
✔企业法定代表人件应在有效期内,登记的人员姓名与企业证照相一致。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扫描件为原件、正反双面扫描。
✔在京负责人应在有效期内;法人委托书上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应与其它证照相一致,在京负责人的权限应为负责本企业在京生产经营管理,授权委托的期限应不少于一年,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和企业公章;社会保险记录应为近一个月出具的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当法定代表人与在京负责人为同一人时,本企业不必提交在京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正反双面扫描。
✔企业办理初次备案时,不必同时备案注册建造师。如需备案的,注册证书应为全国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查询住房城乡,注册单位应与本企业名称相一致;安全考核B本企业名称应与本企业名称相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外地的建筑企业、咨询业务企业、监理企业、劳务企业来接承接业务施工,需要办理外省企业。以前没有办理过的企业,称为“chu次”,那些离京退出市场的企业,再一次想施工,办理的,称之为“再次”。
这两种形式,在办理过程中,提交的申请材料,办理的步骤,存在些许差异,在这里,为各位简单讲解一下。
申请材料
一、chu次来京备案
1、《外省市企业表》
2、企业资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居民(参与该项目管理人员的)
5、居民(驻京委托代理人的)
6、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人员备案时需要)
7、驻京委托代理人任命书
8、参与该项目专职人员情况及人事档案关系一览表
9、某某师某某人员注册证书
二、再次来京备案
1、《外省市企业表》(B表)
2、居民(驻京法人委托代理人)
3、企业资质
4、 驻京法人委托代理人任命书
6、 参与该项目专职人员情况及人事档案关系一览表
7、注册证书
9、在京完成项目的委托方评价意见
外省施工备案成功办理主要针对城市有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陕西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海南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广西省等省市外省施工备案。
相关问答:
问:北京对已在京备案的企业,评价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加强在京企业信用管理,创新事中事后,引导外省市企业更好地适应北京建筑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问:北京将在京备案企业的评价结果,如何处置?
答:会将年度评价情况反馈给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对在京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鼓励选用评价结果为合格(含)以上的企业;提示慎用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以及连续3年无报送业绩的企业;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自结果公布之日起,该企业信息失效。
外省建筑行业的企业办理需携带以下基本资料:
1、外省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2、外出施工介绍信,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拖欠行为的,外省建筑业网信息管理平台申请提交,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提交,回执企业自行打印;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副本,原件、复印件);
4、在京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不少1年,一式两份)。在京财务负责人、在京技术负责人企业授权委托书,上述各人的复印件及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
5、企业在京管理人员花名册(出具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外地建筑业企业党团工会组织情况;
7、外省市建筑业来京施工备案企业法人谈话补充信息表;
8、在京经营场所(一年以上租房协议书及产权复印件或自有房产权);
9、编制施工企业在京施工的基本管理体系。
相关各项表格,我公司可以为您依据的规范要求,填写详细,提交一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