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地下水调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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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土壤质量:土壤质量是衡量土壤肥力和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指标。通过土壤环境调查,可以评估土壤的质量状况,包括土壤的营养元素含量、有机质含量、pH值等,为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提供指导。
地下水污染源调查
1 调查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
(1)对已有污染源调查资料的地区.一般可通过搜集现有资料解决。
(2)对于没有污染源调查资料或已有部分调查资料。尚需补充调查的地区.可与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同步进行。
(3)对调查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应按原国家环保总局《工业污染源调查技术要求及建档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查。对分散在评价区的非工业污染源.可根据污染源的特点.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查。
2 调查对象
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调查主要包括废水排放口、渗坑、渗井、污水池、排污渠、污灌区、已被污染的河流、湖泊、水库和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等。
从概念上讲,调查范围应包括拟建项目或活动可能影响到的地下水,因此,该拟建项目或活动所处的地质单元是应该考虑的范围。但是,由于通常地下水运动较慢,而且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包括非饱和带和饱水带)后,由于各种机制的作用,使得其运动速度又小于水的运动速度,因此,污染物在地下水的运动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一般情况下,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污染物才迁移很短距离。而且,目前的地下水评价并未明确需要评价的时段。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在实际工作时,调查范围一般不会太大。不过,至少要考虑上时期可能影响到的区域作为调查范围。同时,调查范围的确定还应考虑到评价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