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地理标志商标代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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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国《商标法》有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的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四大类。“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率先把握地方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
"地名+品名"是地理标志的核心内容,具有惟一性和不可重复性,一个产品每个区域只能申请一个如“章丘大葱”“胶州大白菜”。并依据先报先注册的原则受理,已申报产品则不再受理注册。同时申报成功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者可获得的"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标管理权以及地理标志标识的权。
我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数量及产值
依据第四次全国地理标志调研报告之登记注册数量报告统计。截止2014年底,全国地理标志登记注册数量已达4576个。全国地理标志人均值为每百万人3.38个地理标志,地均值为每万平方千米4.75个地理标志。
全国31个省市区的地理标志平均数量为148个,地理标志数量居于前5位的省市区分别是:山东(587个)、四川(407个)、湖北(309个)、福建(262个)和浙江(210个),该5个省市区总数占全国地理标志总数的38.79%,占据了全国地理标志数量总数的1/3以上。在地理标志十个产品类别中,数量居于前3位的分别是:果品类(1052个)、蔬菜类(674个)、粮油类(519个),此3个类别总数占全国地理标志总数的49.06%,占据了全国地理标志数量的半壁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