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报检进出口代理报关服务报价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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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暂时进出境的时效及延期时效?
根据《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3号)规定,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持证人、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地海关办理延期手续,延期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届满应当复运出境、复运进境或者办理进出口手续。、国家科研项目使用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以及参加展期在24个月以上展览会的展览品,在前款所规定的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批准。
注意:申请延期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主管地海关办理延期手续。主管地海关是指暂时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地海关,境内展览会、交易会、会议以及类似活动的主管地海关为其活动所在地海关
进口罐头的清关资料
1、提运单
2、发票
3、箱单
4、合同
5、原产地证
6、卫生证
7、检测报告
8、灌装证明
注意:检测报告上需要检测的项目需要完善
进口植物油|食用油所需单证如下:
一.收货单位需要资质
1.经营食品营业执照
2.食品卫生许可证
进口前需要提供证明/许可文件
文件名称 颁发部门/说明
1.原产地证书 生产国商会
2.生产国卫生证书 生产国卫生部门
3.生产商成份列表 生产商
4.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 生产商
5.产品在其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 生产国商会
6.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 收货人
7.需要检疫生产商检疫证书 生产国检验部门
8.装箱单,F票,销售合同 生产商
9.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