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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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认定对人员方面有什么要求?
对高新企业人员配置的要求,在《认定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结合该办法的其它相关内容我们对该条规定应从以下方面理解:
,我们应根据实际情况准确把握科技、研发人员的比例要求。根据上述数据要求,从政策上看,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的比例为包含关系,许多这样认为。但在实际审查中,各的观点并非完全一致,有人认为不是包含关系,即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应各占当年职工人数的30%和10%。
第二,企业人员配置应科学合理。企业在人员的配置与划分上,应与其学历、职位、任职时间等信息切合。如规定“ 科研人员要求在公司连续工作183天以上”,申请人就应提供这些人员的相关就业,如劳动合同、出勤记录等。
第三,对科技、研发人员的界定,企业要有明确的表现记录。如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工资单、人力资源部存档记录等。
第四,科技、研发人员,在财务系统一定有个人所得税报送记录。在实际审查中,审查人员可能会进入个税系统或通过会计凭证进行现场核对。
后再说的一点是,要申请成高新企业,除人员配置应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具备: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不包括在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处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同销售收入总额之比达到相关要求;知识产权的数量、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研发组织机构的管理水平、销售收入与资产总额的成长性这四个指标的得分都70分。
为什么申报条件都满足了?高新企业认定还是不成功?
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实用新型通过的周期为一年左右,发明通过的周期更长,要两年到三年。大多数知识产权数量不够,又急于申请高企的企业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加分快捷的办法就是选择软著申请。企业纯粹为了申报高企而申请软著,知识产权关联性低,甚至软著与研发项目和产品的关键技术完全不搭界,张冠李戴,这就导致企业知识产权评分不高。
新的工作指引中对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打分是由技术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没有明确统一的衡量标准,对企业来说,成果转化多多益善是一方面,成果与产品之间的关联与有效转化也是高分的。
技术成果是什么,怎么转化的,应用在哪个产品中,应用的效果如何,是否产生收益等这都是企业需要详尽描述的要点,部分企业“强行转化”,知识产权跟项目和产品严重不匹配,成果与产品几乎无关联,那任你舌灿莲花也无济于事。
新的工作指引加强了企业对人员的检查力度,尤其是乡镇型科技企业。而不少新成立的公司为了节省费用,往往核心创业人员甚至初创团队的员工都不交,将钱省下来用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此外,近两年新成立的企业多以技术人才创办为主,这类企业技术方面比较,但财务管理方面就相对松散。由于线上支付的发展,现在很多企业线上收款,直接进入账户,即使进入公司账户也很少,导致账目混乱。
在后补充材料中常常容易出现制度写明了有具体金额的奖励激励,但没有发奖金、汇款或现金签收的凭证等前后不一致的现象,使审核对其各项管理制度存疑,导致。
对于中小型企业和初次申报的企业来说,对具体政策和申报过程不够透彻以及编写申报材料经验不足也是难关。团队缺乏实操经验,不清楚材料具体应该怎么准备。
的认定标准
1、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标准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2、知识产权标准
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3、年限标准
《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