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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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服务平台
消毒产品责任单位在类和第二类消毒产品上市前需要进行卫生安全评价,可将有关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录入全国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备案。
全国信息服务平台于2018年10月8日上线运行,主要是为全国消毒产品责任单位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网上备案服务,为社会监督和信息查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机构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执法提供规范统一的信息服务。
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依据消毒产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和检验规范开展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含结论),对检验数据和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卫生标准、技术规范没有明确检验方法,可按照企业标准进行检验。
WS /T 628-2019《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规定在消毒产品上市前,产品责任单位应根据不同产品类别进行理化指标、杀灭/抑制微生物指标和(或)微生物指标、毒理安全性指标、指示物技术指标的检测,其附录B及附录C更是规定了消毒剂或消毒器械类产品对不同消毒对象使用时应详细测试的条款,比如有效成分的含量、稳定性、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污染指标、不同菌种的杀灭实验、模拟现场实验、现场实验及毒理学检测中的急性实验、致突变实验等,并对特殊的消毒剂或消毒产品进行了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