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环评报告表专人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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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配备工程分析、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固体废物、环境工程、规划、环境经济、工程概算等方面的技术人员;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8条、第10条之规定,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要满足以下的基本要求: (1)环境影响报告书总体编排结构应符合《建设项目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颁布)的要求,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提要》的要求。内容全面,,实用性强。 (2)基础数据可靠。基础数据是评价的基础。基础数据有错误,特别是污染源排放量有错误,不管选用的计算模式多正确,计算得多么,其计算结果都是错误的。因此,基础数据可靠。对不同的同一参数数据出现不同时应进行核实。 (3)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合理。环境影响评价预测模式都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参数也因污染物和环境条件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预测模式和参数选择应"因地制宜"。应选择模式的推导(总结)条件和评价环境条件相近(相同)的模式。选择总结参数时的环境条件和评价环境条件相近(相同)的参数。 (4)结论观点明确,客观可信。结论中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选址的合理性作出明确回答,不能模棱两可。结论以报告书中客观的论证为依据,不能带感情色彩。 (5)语句通顺、条理清楚、文字简练、篇幅不宜过长。凡带有综合性、结论性的图表应放到报告书的正文中,对有参考价值的图表应放到报告书的中,以减少篇幅。 (6)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有评价资格证书,报告书的署名,报告书编制人员按行政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技术审核人、项目总负责人,依次署名盖章:报告编写人署名。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应该能够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上适应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并能够对所有可能的显著影响做出识别和评估,
2、对各种替代方案(包括项目不建设或地区不开发的情况)、管理技术、减缓措施进行比较;
3、生成清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EIS),以使和非都能了解可能影响的特征及其重要性;
4、包括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严格的行政审查程序;
5、及时、清晰的结论,以便为决策提供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分: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后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的功能:判断功能、预测功能、选择功能与导向功能。
环评是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称,是指对拟议中的人为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项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可应用,为人类开发活动提供依据。